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8. “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主对该教义的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这从“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孩子”(或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所生的男孩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事实上是指真理的教义,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以及最后信之教义。“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是指主的保护,免受“龙”的伤害,因为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意图并渴望吞吃所生产之物。这些话在此表示主的保护,免受“龙”所指的那些人伤害。由于这教义将是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所以经上说它受到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经上说“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神”表示主,“祂的宝座”表示天堂;它被提到主和天堂那里,是因为这教义来自主,天堂处于该教义。
此处论到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去的孩子的话,也论及雅列的儿子以诺,不过是以这些话来论及的:
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创世记5:24)
此处“以诺”是指谁,“以诺”表示什么,已经从天堂揭示给我了,即:他们是那些将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代表和对应收集起来的上古教会之人;因为上古教会之人处于对他们用肉眼所看见的一切事物的属灵理解和感知,他们由此从世上的物体中清楚感知到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由于主预见这属灵的感知将在他们的后代中间灭亡,与这感知一道灭亡的,还有对应的知识,而人类通过对应的知识拥有与天堂的结合,所以主规定,那些生活在上古之人当中的人中的一些人要汇集对应关系,把它们收集成手稿,或说变成书本形式;“以诺”就是指这些人,此处所表示的,就是这本书或手稿。由于这本书或手稿要为大洪水之后主将要建立的即将到来的众教会提供在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所以主保存了它,以供他们使用,它也被保护起来,免得邪恶的上古教会最后的后代对它造成伤害。因此,这就是“以诺不在了,因为神将他取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此可见,“妇人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什么。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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