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26

726.“是将来要用

726.“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所有民族的”表示这教义将凭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反驳并说服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却又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的人。这从“照管”、“所有民族”和“铁棒”的含义清楚可知:“照管”是指教导(对此,参看AE 482节),但在此是指说服和反驳,因为经上说他“将来要用铁棒”;“所有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b, 625节);“铁棒”是指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因为“杖”或“棍、棒”表示能力,论及属灵的神性真理,“铁”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铁棒”之所以表示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是因为属世人中的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从属灵人那里而来的真理与良善的流注,也就是说,来自从主通过属灵人进入属世人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因为唯独主拥有能力,祂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行使这能力。但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些事,必须说明:

(1)主拥有无限能力。

(2)主从祂自己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这能力。

(3)一切能力都共存于终端中,因此主从最初事物或初始通过终端拥有无限能力。

(4)天使和世人在何等程度上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

(5)只要属世人接受从主通过属灵人而来的流注,能力就居于属世人的真理中。

(6)没有这流注,属世人的真理没有任何能力。

(1)主拥有无限能力,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是天堂的神,大地的神;祂创造了充满无数恒星,也就是太阳的宇宙,又在宇宙中创造了如此多的星系和这些星系中的星球;这些星系和其中的星球数量超过数十万;唯独祂不断保存并维持这些东西,因为祂创造了它们。此外,祂不仅创造了自然的世界,还创造了在它们之上的属灵的世界,并且持续不断地使这些世界充满天使和灵人,直到他们有无数;祂将地狱安置在他们下面,这些地狱在数量上和天堂一样多。唯独祂将生命赐予在自然的世界和自然之上的世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集体的还是单个的;由于唯独祂赐予生命,所以若不从祂那里,天使、灵人或世人都没有移动手或脚的能力。主的无限能力的性质尤其从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唯独主接收所有从众多星球来到属灵世界的人,单单从我们地球来的,每周就有数千万人,因此从宇宙中成千上万个星球来的,就有无数人;主通过上千种神性智慧的秘密方法将每个人引到他生活的地方,引导信徒到他们在天堂的地方,引导非信徒到他们在地狱的地方;祂掌管所有人的思维、意图和意愿,无论他们在哪里,无论最具体地还是最普遍地;祂使天堂里的每一个和所有人都享受自己的幸福,将地狱里的每一个和所有人都拘守在他们的束缚中,如此他们就没有一个人敢举手,更不说起来伤害任何天使了;所有人就这样被保持在秩序和束缚中,直到永远,无论天堂和地狱如何增多。如果主没有无限能力,多到无法提及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根本不可能存在。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唯独祂掌管一切事物:

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祂就是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26; 14:6)

(2)主从祂自己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无限能力,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发出的神性,前面所说关于主的无限能力的所有那些事都从主所发出的神性实现。就本身而言,神性真理就是神性智慧,它像我们世界太阳的光和热一样朝各个方向延伸;因为在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主凭神性之爱而显为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神性真理;发出之物也会产生,而且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因为它来自主;因此,在众天堂里的主就是神性真理。但为叫人们知道,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无限能力,必须说一说它的本质和存在。这一点只能通过诸如从世界的太阳发出的那类事物从属世人及其光来理解,这太阳从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在其世界,以及它的热和光之下的星球中拥有一切能力。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灵气(auras)和大气从我们世界的太阳,如同从它们的源头那样发出。因此,离这太阳最近的,是纯以太,离它更远的,是不太纯的以太,最后是空气;但这些以太和空气在星球周围。这些以太和空气当全体活跃时,就会产生热,当在其最小组成部分上被调整时,就会发光。太阳通过这些行使其一切能力,并在其自身之外产生一切结果,因而通过以太和空气,以热为媒介,同时又以光为媒介如此行。

由此可对主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无限能力形成某种概念。灵气和大气以同样的方式从祂那里,如同从一轮太阳散发出来,但它们是属灵的,因为它们来自构成那太阳的神性之爱。灵界就有这些大气,这一点从天使和灵人的呼吸明显看出来。那些离显为太阳的主最近的属灵的灵气和大气是最纯的;但照着它们远离主的程度,它们越来越不纯。因此,天堂有三层,至内层天堂在纯粹的灵气中,中间天堂在不那么纯的灵气中,最低层或终端天堂在更不纯的灵气中。这些灵气或大气是属灵的,因为它们源于显为太阳的主,当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变得活跃时,就会显为热,但当单个或在其最小部分上被调整时,则显为光。本质上为爱的这热和本质上为智慧的这光尤其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们与同样属灵的灵气一起,被称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众天堂和世界都是从这些被造的;因为所有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从灵界产生的,如同结果从其有效原因产生一样。从这些事如同从一面属世的镜子中可以看出,通过从显为在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天地的创造。由此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主通过发出的神性拥有无限能力,这发出的神性通常被称为神性真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

(3)一切能力都共存于终端中,因此主从最初事物或初始通过终端拥有无限能力。首先要解释一下终端是什么意思。最初事物或初始就是在主里面的事物和最近地从祂发出的事物;终端就是离祂最远的事物,也就是自然界中的事物和自然界中的最后或终端事物。这些被称为终端,是因为在先的属灵事物终止于它们,在它们上面如同在自己的根基之上那样生存和安歇;因此,它们是固定的,因而被称为神序的终端。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在先事物都一起在它们里面,以被称为同步秩序的那种秩序共存于其中。事实上,一切事物都从主自己那里通过属于天堂的事物和属于世界的事物,甚至直到这些终端而有一种联系;由于相继发出的在先事物都同步共存于终端中,如前所述,所以可知,能力本身从最初事物或初始而在终端中。但神性能力是通过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而来的能力,如前所示。

正因如此,人类之于天堂,就像柱子的底座或宫殿的根基;因此,天堂按次序在与世人同在的教会事物上,因而在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上生存,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那些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这些真理中的力量或能力究竟有多大,是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的;主从自己,因而从最初事物或初始流入世人那里的终端,并掌权,将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

由于神性能力本身就居于这些终端中,所以主亲自降世,成为人,以便祂可以在终端中,同时在最初事物或初始中,目的是祂可以从初始或最初事物通过终端或最后事物使混乱无序的一切事物,即地狱里的一切事物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就是主降临的原因,因为就在祂降临前夕,世人那里的终端里面没有了神性真理,那时存在于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也没有了任何神性真理,只有被歪曲和败坏的东西,故天堂没有基础。因此,除非主降世,从而为自己取得一个终端,否则为这个星球,即地球的居民所造的天堂就会转到别的地方,而地球上的整个人类则在永死中灭亡。但主在地上如在天上那样,在其完全中,因而在其全能中,因为祂在终端和初始或最初事物中。因此,主能拯救所有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因为祂能在来自圣言的终端真理中与这些人同在和居住;终端真理也是祂的,就是祂自己,因为它们来自祂,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父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4)天使和世人在何等程度上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以看出来,即:主拥有无限能力,唯独祂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能力;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使和世人只不过是接受神性真理的形式;故在圣言中,“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并被称为“神”。由此可知,他们照着他们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程度和品质或性质而是能力。

(5)只要属世人接受从主通过属灵人而来的流注,能力就居于属世人的真理中。这一点在逻辑上从前面的内容可推知,即: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从最初事物或初始中拥有一切能力,属世人是终端的容器。但通向人的属世心智的路有两条,一条来自天堂,一条来自世界;来自天堂的路通过属灵心智进入理性心智,并通过理性心智进入属世心智,来自世界的路则通过最接近世界,并粘附于身体的感官心智而来。由此可见,主只通过属灵人以神性真理流入属世人;属世人接受由此而来的流注到何等程度,能力就在何等程度上居于其中。它里面的能力是指对抗地狱的能力,也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将它们除去的能力;这些被抵制并除去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使的能力,也进入聪明,成为“天国之子”。关于天使的能力,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节);关于他们的聪明和智慧(参看HH 265–275节)。

(6)没有这流注,属世人的真理没有任何能力。这一点作为结果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没有经由属灵人而来的流注,属世人的真理本身没有主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生命的任何东西;没有生命的真理不是真理,事实上,当从内层被观之时,它们就是虚假,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它们是真理的对立面,而一切能力都属于真理。此处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是什么意思,这能力由妇人所生的男孩子将来照管所有民族所用的“铁棒”来表示。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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