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a.“男孩子”之所以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真理教义,是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如刚才所示,“男孩子”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而表示给教会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它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因为“生了一个男孩子”的妇人表示这个教会,如刚才所示。在以下经文中,“男性”也表示给教会的真理教义。摩西五经: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创造他;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性有女性。(创世记1:27)
创世记:
祂创造他们,有男性有女性,当他们被创造的日子,祂赐福给他们,给他们起名叫人。(创世记5:2)
若不藉着灵义,没有人能知道创世记第一章关于天地的创造,伊甸园,吃知识(科学)树所讲述的涉及什么,因为这些历史细节都是虚构的历史;然而,它们仍是神圣的,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最小细节从内在,或在其内部都是属灵的。
那里所描述的主题是上古教会的建立,在这个地球上,上古教会超越一切教会;天地的创造表示它的建立,伊甸园表示它的聪明和智慧,吃知识(科学)树表示它的衰落和衰亡。由此清楚可知,被称为“亚当和夏娃”的“人”表示这个教会,因为经上说“祂创造他们,有男性有女性,给他们起名叫人”;由于这两者表示上古教会,所以可知,“男性”表示它的真理,“女性”表示它的良善;因此,“男性”也表示教义,“女性”表示生活,因为真理的教义也是爱与仁的教义,因而是生活的教义;良善的生活也是爱与仁的生活,因而是教义的生活,也就是遵行教义的生活。这两者由“男性(和女性)”来表示,合起来并在婚姻中结合的两者被称为“人”(Homo),也构成“人”所表示的教会,如前所述。再者,亚当源自表示土地的一个词,土地凭它接受种子而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种子”表示真理;而夏娃源自表示生活的一个词,经上说:
因为她是众生之母。(创世记3:20)
这两者,即教义与生活,当合起来,可以说在婚姻中结合时,就被称为“人”,也构成教义,因为人凭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因此凭生活的教义而为人,这属于理解力,并从生活属于教义,因为这属于意愿。教会也一样,因为教会在人里面,就是人自己。
“男性女性或男女”所表示的这两者不是二,乃为一,主在福音书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从起初造人的,造男造女,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吗?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马太福音19:4–6; 马可福音10:6, 8)
和圣言的每个细节一样,我们也必须不仅属世地理解这段经文,还要属灵地理解它;除非也属灵地理解它,否则没有人能知道“男性女性或男女,或丈夫和妻子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表示什么,如经上在创世记(2:24)所说的。在此处和前面一样,“男女”在灵义上表示真理和良善,因而表示真理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和真理的生活,也就是教义的生活;这些决不可为二,而是为一,因为没有生活的良善,人里面的真理不会变成真理,而没有教义的真理,对任何人来说,良善都不会变成良善,因为只有通过真理,良善才变成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是良善,而没有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不是良善。当这些为一时,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一由“一体”来表示。教义与生活也是这种情况;当生活的教义和教义的生活在他里面结合时,这些也构成一个教会之人,因为教义教导一个人必须如何生活和行事,生活则活出并实行教义。由此也可以看出,“男孩子”表示爱与仁之教义,因而表示生活的教义。
725b.由于“男性或公的”表示教义的真理或真理的教义,所以经上赐下这条律法:一切打开子宫的,公的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12, 15; 申命记15:19; 路加福音2:23)。事实上,真理和良善是从如前所述,男人和女人的婚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中出生的,因此这些在灵义上由“儿女”来表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由于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被改造和重生,没有真理,人就不知道什么是良善,或良善的性质,因而不知道通往天堂的道路,所以真理,也就是那从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中头生的,被分别为圣归于耶和华。这头生的真理也是真理的教义,因为首先之物是随后之物的全部,因而在一切真理中,一切真理都是教义。但必须注意的是,“头生的”表示属于仁之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在其形式和品质中的仁之良善,因此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和良善的品质。这仁之良善由“头生的”来表示,因为从子宫和子宫里的婴儿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只能生出仁之良善;这良善不会变成良善,直到它被形成并赋予品质,也就是直到它处于其品质所居于的形式,它的形式被称为真理,但仍是形式上的良善。
从前面所说的可以看出,为何经上吩咐:
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出埃及记23:17; 34:23; 申命记16:16)
即三个节期朝见主耶和华的面,三个节期表示重生的一切,从其最初到最后;由于重生的一切都通过被主变成生活真理的教义真理实现,所以表示真理的一切男丁都要在主面前显现,好叫他们可以被祂洁净,然后被祂引导。此外,“一年三次”表示不断地,“耶和华的面”表示神性之爱,人被神性之爱引导。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教义。
由于“燔祭和祭牲”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燔祭”表示属天事物,“祭牲”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有一条律法被赐下,即:燔祭要公的,没有残疾的,要么来自羊群,要么来自牛群;但祭牲可以要么是公的,要么是母的(利未记1:2, 3; 3:1, 6)。原因在于,属天事物是那些属于对主之爱,因而属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事物,但属灵事物是那些属于对邻之仁,因而不属于婚姻,而是属于真理与良善的血亲关系的事物;具有血亲关系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姐妹和弟兄,但在婚姻中的真理和良善就像丈夫和妻子。这就是为何燔祭要公的,没有残疾的,“公的,没有残疾的”表示来自圣言,或来自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纯正真理,这些真理已经与对主之爱的良善结合,这良善由“祭坛和坛上的火”来表示。祭牲要么是公的,要么是母的,是因为“公的”表示真理,“母的”表示良善,但没有通过婚姻,而是通过血亲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者像弟兄和姐妹一样同出于一父母,所以出于真理的敬拜和出于良善的敬拜一样蒙悦纳,也就是说,出于公的和出于母的都一样。
由于一切属灵的滋养都来自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也有一条律法被赐下:祭司当中的男丁可以吃圣物(利未记6:18, 29; 7:6)。这是律法,因为“男丁或公的”表示教义的真理,也就是教义,如前所述,“祭司”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们吃属于亚伦及其子孙的圣物”表示属灵的滋养。
摩西五经:
他们临近一座城、要与它交战的时候,要邀请它和平;若它不接受,你就要用剑刃击杀一切男丁,但你可以取妇女、小孩子、牲畜和掠物。(申命记20:10–14)
在一座城中,凡不接受和平的男丁都要被剑刃击杀,但妇女、小孩子和牲畜不会,因为“城”表示教义,“迦南地列族的城市”表示虚假的教义,该城的男丁也是如此;“不接受和平”表示不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一致,这些真理和良善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击杀男丁的“剑刃”表示摧毁虚假的真理。由于唯独虚假与真理和良善交战,并摧毁它们,没有虚假的邪恶不会,所以因属于列族或外邦人而表示邪恶的“妇女、小孩子、牲畜”没有被击杀,因为邪恶能通过真理被征服、修正和改造。
耶利米书:
那向他父亲报喜信说,给你生了一个男孩子,叫他异常高兴的,那人是可诅咒的;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的城邑。(耶利米书20:15, 16)
这些话论及那些在已毁灭的教会中的人,在该教会,只有虚假被接受并掌权;因此,“那向他父亲报喜信说,给你生了一个男孩子的”表示一个承认虚假,宣称它是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取代真理教义的虚假教义;“叫他异常高兴”表示出于对虚假的情感来接受;“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的城邑”表示它必在来自主从教会所消灭的纯粹虚假的教义中间,如同在祂所摧毁的迦南民族的城市中间一样;以城作对比,是因为“城”表示教义。
以西结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这段经文论述了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这些可憎之事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圣言被用于肉体和世俗之爱的欲望;主所“装饰的金银器皿”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被称为“器皿”,是因为它们包含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在里面,被称为“装饰的器皿”,是因为它们都是表象,因而是内层事物的形式;属金子的东西表示那些来自良善的事物,属银子的东西表示那些来自真理的事物;“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表示看似教义真理的虚假,因为这些真理被歪曲了;“男性的像”表示真理的表象,而这些表象却是虚假,“行淫”表示歪曲。
玛拉基书:
行诡诈的人在羊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祭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玛拉基书1:14)
“羊群中的公羊”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纯正真理;“残疾的”表示被歪曲的;“许愿、祭献”表示敬拜,因而表示当知道真理时,出于被歪曲的东西敬拜;“行诡诈的人是可咒诅的”表示这种敬拜因是欺诈的而属地狱。由现在从圣言关于“男丁或公的”和“儿子”的含义所说明的可以看出,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表示真理的教义,因而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爱与仁之教义,本书第21章论述了该教会。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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