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a.“男孩子”之所以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真理教义,是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如刚才所示,“男孩子”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而表示给教会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它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因为“生了一个男孩子”的妇人表示这个教会,如刚才所示。在以下经文中,“男性”也表示给教会的真理教义。摩西五经: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创造他;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性有女性。(创世记1:27)
创世记:
祂创造他们,有男性有女性,当他们被创造的日子,祂赐福给他们,给他们起名叫人。(创世记5:2)
若不藉着灵义,没有人能知道创世记第一章关于天地的创造,伊甸园,吃知识(科学)树所讲述的涉及什么,因为这些历史细节都是虚构的历史;然而,它们仍是神圣的,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最小细节从内在,或在其内部都是属灵的。
那里所描述的主题是上古教会的建立,在这个地球上,上古教会超越一切教会;天地的创造表示它的建立,伊甸园表示它的聪明和智慧,吃知识(科学)树表示它的衰落和衰亡。由此清楚可知,被称为“亚当和夏娃”的“人”表示这个教会,因为经上说“祂创造他们,有男性有女性,给他们起名叫人”;由于这两者表示上古教会,所以可知,“男性”表示它的真理,“女性”表示它的良善;因此,“男性”也表示教义,“女性”表示生活,因为真理的教义也是爱与仁的教义,因而是生活的教义;良善的生活也是爱与仁的生活,因而是教义的生活,也就是遵行教义的生活。这两者由“男性(和女性)”来表示,合起来并在婚姻中结合的两者被称为“人”(Homo),也构成“人”所表示的教会,如前所述。再者,亚当源自表示土地的一个词,土地凭它接受种子而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种子”表示真理;而夏娃源自表示生活的一个词,经上说:
因为她是众生之母。(创世记3:20)
这两者,即教义与生活,当合起来,可以说在婚姻中结合时,就被称为“人”,也构成教义,因为人凭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因此凭生活的教义而为人,这属于理解力,并从生活属于教义,因为这属于意愿。教会也一样,因为教会在人里面,就是人自己。
“男性女性或男女”所表示的这两者不是二,乃为一,主在福音书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从起初造人的,造男造女,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吗?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马太福音19:4–6; 马可福音10:6, 8)
和圣言的每个细节一样,我们也必须不仅属世地理解这段经文,还要属灵地理解它;除非也属灵地理解它,否则没有人能知道“男性女性或男女,或丈夫和妻子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了”表示什么,如经上在创世记(2:24)所说的。在此处和前面一样,“男女”在灵义上表示真理和良善,因而表示真理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和真理的生活,也就是教义的生活;这些决不可为二,而是为一,因为没有生活的良善,人里面的真理不会变成真理,而没有教义的真理,对任何人来说,良善都不会变成良善,因为只有通过真理,良善才变成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是良善,而没有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不是良善。当这些为一时,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一由“一体”来表示。教义与生活也是这种情况;当生活的教义和教义的生活在他里面结合时,这些也构成一个教会之人,因为教义教导一个人必须如何生活和行事,生活则活出并实行教义。由此也可以看出,“男孩子”表示爱与仁之教义,因而表示生活的教义。
725b.由于“男性或公的”表示教义的真理或真理的教义,所以经上赐下这条律法:一切打开子宫的,公的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12, 15; 申命记15:19; 路加福音2:23)。事实上,真理和良善是从如前所述,男人和女人的婚姻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中出生的,因此这些在灵义上由“儿女”来表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由于每个人都通过真理被改造和重生,没有真理,人就不知道什么是良善,或良善的性质,因而不知道通往天堂的道路,所以真理,也就是那从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中头生的,被分别为圣归于耶和华。这头生的真理也是真理的教义,因为首先之物是随后之物的全部,因而在一切真理中,一切真理都是教义。但必须注意的是,“头生的”表示属于仁之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在其形式和品质中的仁之良善,因此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和良善的品质。这仁之良善由“头生的”来表示,因为从子宫和子宫里的婴儿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只能生出仁之良善;这良善不会变成良善,直到它被形成并赋予品质,也就是直到它处于其品质所居于的形式,它的形式被称为真理,但仍是形式上的良善。
从前面所说的可以看出,为何经上吩咐:
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出埃及记23:17; 34:23; 申命记16:16)
即三个节期朝见主耶和华的面,三个节期表示重生的一切,从其最初到最后;由于重生的一切都通过被主变成生活真理的教义真理实现,所以表示真理的一切男丁都要在主面前显现,好叫他们可以被祂洁净,然后被祂引导。此外,“一年三次”表示不断地,“耶和华的面”表示神性之爱,人被神性之爱引导。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教义。
由于“燔祭和祭牲”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燔祭”表示属天事物,“祭牲”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有一条律法被赐下,即:燔祭要公的,没有残疾的,要么来自羊群,要么来自牛群;但祭牲可以要么是公的,要么是母的(利未记1:2, 3; 3:1, 6)。原因在于,属天事物是那些属于对主之爱,因而属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事物,但属灵事物是那些属于对邻之仁,因而不属于婚姻,而是属于真理与良善的血亲关系的事物;具有血亲关系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姐妹和弟兄,但在婚姻中的真理和良善就像丈夫和妻子。这就是为何燔祭要公的,没有残疾的,“公的,没有残疾的”表示来自圣言,或来自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纯正真理,这些真理已经与对主之爱的良善结合,这良善由“祭坛和坛上的火”来表示。祭牲要么是公的,要么是母的,是因为“公的”表示真理,“母的”表示良善,但没有通过婚姻,而是通过血亲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者像弟兄和姐妹一样同出于一父母,所以出于真理的敬拜和出于良善的敬拜一样蒙悦纳,也就是说,出于公的和出于母的都一样。
由于一切属灵的滋养都来自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也有一条律法被赐下:祭司当中的男丁可以吃圣物(利未记6:18, 29; 7:6)。这是律法,因为“男丁或公的”表示教义的真理,也就是教义,如前所述,“祭司”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们吃属于亚伦及其子孙的圣物”表示属灵的滋养。
摩西五经:
他们临近一座城、要与它交战的时候,要邀请它和平;若它不接受,你就要用剑刃击杀一切男丁,但你可以取妇女、小孩子、牲畜和掠物。(申命记20:10–14)
在一座城中,凡不接受和平的男丁都要被剑刃击杀,但妇女、小孩子和牲畜不会,因为“城”表示教义,“迦南地列族的城市”表示虚假的教义,该城的男丁也是如此;“不接受和平”表示不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一致,这些真理和良善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击杀男丁的“剑刃”表示摧毁虚假的真理。由于唯独虚假与真理和良善交战,并摧毁它们,没有虚假的邪恶不会,所以因属于列族或外邦人而表示邪恶的“妇女、小孩子、牲畜”没有被击杀,因为邪恶能通过真理被征服、修正和改造。
耶利米书:
那向他父亲报喜信说,给你生了一个男孩子,叫他异常高兴的,那人是可诅咒的;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的城邑。(耶利米书20:15, 16)
这些话论及那些在已毁灭的教会中的人,在该教会,只有虚假被接受并掌权;因此,“那向他父亲报喜信说,给你生了一个男孩子的”表示一个承认虚假,宣称它是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取代真理教义的虚假教义;“叫他异常高兴”表示出于对虚假的情感来接受;“愿那人像耶和华所倾覆的城邑”表示它必在来自主从教会所消灭的纯粹虚假的教义中间,如同在祂所摧毁的迦南民族的城市中间一样;以城作对比,是因为“城”表示教义。
以西结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这段经文论述了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这些可憎之事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圣言被用于肉体和世俗之爱的欲望;主所“装饰的金银器皿”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被称为“器皿”,是因为它们包含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在里面,被称为“装饰的器皿”,是因为它们都是表象,因而是内层事物的形式;属金子的东西表示那些来自良善的事物,属银子的东西表示那些来自真理的事物;“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表示看似教义真理的虚假,因为这些真理被歪曲了;“男性的像”表示真理的表象,而这些表象却是虚假,“行淫”表示歪曲。
玛拉基书:
行诡诈的人在羊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祭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玛拉基书1:14)
“羊群中的公羊”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纯正真理;“残疾的”表示被歪曲的;“许愿、祭献”表示敬拜,因而表示当知道真理时,出于被歪曲的东西敬拜;“行诡诈的人是可咒诅的”表示这种敬拜因是欺诈的而属地狱。由现在从圣言关于“男丁或公的”和“儿子”的含义所说明的可以看出,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表示真理的教义,因而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爱与仁之教义,本书第21章论述了该教会。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那时发现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性质;“马”表示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凭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背道而驰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其心智的内层以这种形式显现,以此表示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故关于他们的一些事有必要公之于众,这些事都是我从他们口中得来的,如:他们说:“人彻底堕落后,唯信岂不成了得救的唯一途径了吗?离了这条途径,我们如何出现在神面前?这岂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是生在罪中,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全然堕落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任何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行为对此能做什么呢?谁能凭自己做出任何好行为?谁能使自己洁净、得到赦免、称义和得救呢?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中不都潜藏着功德与自以为义吗?就算我们所行之事是善的,难道我们能行出一切、守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在一条(诫命)上犯了罪,就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来到世间,忍受痛苦的十字架受难?不是为了从我们身上拿走律法的谴责和咒诅,让我们与父神和解,单单成为功与义,因为这功与义可通过信归算给人吗?要不然,祂的到来有什么好处,或谁从祂的到来中受益?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难,也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顶住了谴责的权柄,那么邪恶还能谴责我们,良善还能救我们吗?所以,有信的我们有充分的自由随心所欲地思想、意愿、言说和行动,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光和利益,不招致社会法律的制裁,给我们带来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则声称,为了得救的缘故所做出的好行为是有害、险恶和被诅咒的;这些人当中还有些是长老。
这些就是我所听到的话;不过,他们私下里小声嘀咕的话更多,只是我没听清。而且,他们说话时毫无羞耻,无所顾忌,言行淫荡,根本不为任何罪恶而担忧,除非为了显得诚实而出于伪装担忧。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心智的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但是,如果直接靠近主救主自己,相信祂,行出良善,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是为了得救的缘故,人虽貌似凭自己而行,但仍相信是靠着主,那么他们说的所有这些话就都土崩瓦解。若非这些事貌似凭这个人来行出,就不会有任何信、任何仁被赐下,因而也就没有宗教信仰,从而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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