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23

723.启12:5.

723.启12: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

“她生了一个男孩子”表示给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真理之教义(724—725节);“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列族的”表示这教义将凭来自属灵真理的属世真理的能力反驳并说服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却又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的人(726—727节);“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表示主对该教义的保护,因为它是给新教会的(728节)。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