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2.“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这从“孩子”和“吞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即将生产的“孩子”是指教会的教义,因为下文我们会看到,这教义由她生产的“男孩子”来表示。“吞吃”是指摧毁;因为所论及的东西跟随它的主题,当“龙”是主题时,“吞吃”论及他,但当教会的教义是主题时,被摧毁论及它;因此,“吞吃”在此表示摧毁。所表示的是,在它一开始出现时,就摧毁它,因为经上说:“等妇人生产之后,他要吞吃她的孩子。”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当论及表示虚假和邪恶的野兽时,“吞吃”和“吃”也表示摧毁,这一点在以西结书是很明显的:
从狮子的幼崽中起来一个,它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猎,它就吞吃人。(以西结书19:3, 6)
“吞吃人”表示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聪明。何西阿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野兽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兽如熊,口内牙齿间衔着三根肋骨,有人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但以理书7:5)
此外,在希伯来语,许多经文中的“吞吃”表示消灭、破坏和摧毁,如在耶利米书:
他们吞吃了雅各,他们吞吃了他,把他消灭,使他的住处荒废。(耶利米书10:25,以及别处)
329.十诫中有八诫,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诫,并未提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告诉我们说要爱神、视神的名为圣、要爱邻、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人的东西”。总之,它们规定,不可心怀、思想或行出要么违背神,要么违背邻人的邪恶。它们并未要求去做诸如直接与爱和仁有关之类的事,而只是要求禁止去做诸如与它们对立的那类事。其原因在于,人越是避恶如罪 ,就越愿意行出爱与仁的善行。在关于仁的那一章(7章)可以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起点就是不作恶,其次才是行善。
有两种完全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行出邪恶的爱。这后一种爱是属地狱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天堂的。因为整个地狱具有对作恶之爱,而整个天堂具有对行善之爱。因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并且自出生起就倾向于追求地狱,又因他若不再生或重生,就无法进入天堂,故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善行之前,必须先剔除属于地狱的邪恶。在与魔鬼分道扬镳之前,没有人能被主接纳。悔改(9章,509-570节)和改造与重生(10章,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如何剔除邪恶,以及人如何被带向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教导说,在人所行的善成为神眼里的善之前,必须先剔除邪恶: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经文: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所作所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这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祂的教会)。你们岂可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的话。(耶利米书7:2,3,4,9,10,11)
在以赛亚书,我们还被教导:在从恶中洁净或净化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15)
当遵守十诫、避开邪恶时,爱与仁就会随之而来。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此处的“命令”尤指十诫,十诫声明,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恶被除去后,善随之而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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