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它们的灭绝和毁灭。这从“摔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摔在地上”当论及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真理的“星辰”时,是指灭绝并毁灭它们,因为当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它们就被灭绝并毁灭了。被歪曲和玷污的真理比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虚假都更虚假;事实上,来自其它源头的虚假不会如此灭绝并毁灭真理,因为它们会在自己里面或附近给真理留点空间。来自其它源头的虚假尤指来自无知、谬误和那些没有圣言之人的宗教的虚假。要知道,那些活在邪恶中,却又说自己因有信而得救的人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无论他们从圣言字义中知道并引出多少东西。因为圣言的字义是这样,若不从内层来理解它,它可能会以各种方式被解读,若不从纯正的真理来看待它,它可能会仅仅根据字面被相信,从而照着前面用与太阳的行进和固定作对比所说明的被歪曲。这些人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这一点在灵界一些已经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的人身上查明了,结果发现,他们甚至不知道或承认一个纯正真理;天使作了调查,感到很惊讶。这清楚表明,他们已经在自己里面灭绝并毁灭了圣言的真理;这一点由“龙用尾巴拖下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来表示;但以理书中的公山羊也是如此行的:
公山羊的角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 12)
“天象”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马太福音(24:29),将从天上坠落的众星具有同样的含义。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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