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这从“右手拿着”、“星”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拿着”是指来自祂自己,因为“手”表示能力,因而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经上说“右手”,是因为“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5, 3091, 4931–4937, 6947, 10019节);因此,它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AC 9133, 10019, 10405节);“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AC 9604, 9736, 10061节);“耶和华的右手”表示主的神性能力,因而表示全能(AC 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 10019节)。“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下文会详述。“七”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0,24节)。
“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这是由于灵界的表象;因为在灵界,主显为一轮太阳,从远处看,天使显为星星。天使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的接受,因而是由于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这是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但以理书上说: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346–348节)。
任何人若知道“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星”表示教会的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也就能知道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头变黑暗,众星不放光,以及它们要从天上坠落表示什么,也能知道当圣言其它部分提到星时,星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此处论述了教会的荒废,这发生在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时候。要被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地”是指教会(可参看AE 29节)。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表示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角,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并且它自高自大,直达天象的首领。(但以理书8:9–11)
此处“天象”表示总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448, 7236, 7988, 8019节),尤其表示与虚假争战的那种(AC 7277节);耶和华由此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也就是万象之耶和华(AC 3448, 7988节)。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把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此处“星辰”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第三部分是指较大的部分;在下文会看到“龙”表示什么。又: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又:
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启示录8:10)
由于“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所以它们“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它们灭亡了。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士师记:
列王都来,他们从天上争战;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19–20)
由于属灵天堂的天使发光如星辰,并且属于天使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所以主因被称为一位“天使”而同样被称为一颗“星”,如在摩西五经:
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启示录:
耶稣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由此可见为何来自东方的智者或博士看见一颗星,就跟着它,又为何它停在耶稣出生的地方(马太福音2:1–2, 9)。由此可知人子右手所拿的“七星”表示什么,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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