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9

719.前面说明,感

719.前面说明,感官层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但重要的是,要知道它如何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那些不知道这种事是如何做到的、不了解圣言性质的人,可能会以为圣言的真理既然是真理,并存在于字义中,就不可能变成虚假。从自然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也让属世人清楚明白这一点。在眼睛看来,太阳似乎每天都绕地球转一圈,同时也每年转一圈;因此,圣言说,日升日落产生白天、中午、晚上和黑夜,也产生春、夏、秋、冬四季,因而产生日子和年份;然而,太阳保持不动,而地球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着太阳转;因此,太阳的行进只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当知道并接受了这个真理,即:不是太阳,而是地球在移动时,这两者都是真的,即:太阳在太阳系的中心保持不动,它也有自己的行进;对理性人来说,太阳保持不动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它有自己的行进是真的,因此两者都是真的,对理性人来说实际上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表面上是真的。然而,如果理性人不说明这个现象,那么太阳实际上在行进这个虚假就被相信了,因此太阳没有离其本位,而是地球在移动这个真理就被歪曲了;但当理性人说明了这个现象时,这个真理就不会被歪曲。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细节也一样;这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是属世的,适合感官人、因而适合孩子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它里面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从一个属灵的,也就是被光照的理解力来感知这些,否则它们就变成虚假;因为那时它们被相信是实际上真实的,而非仅表面上是真实的。但当它们同时被理解性地并属灵地感知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圣言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在真正意义上是实际上真实的,在字义上是表面上真实的,如前面关于太阳所说的。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无数事物是如何被歪曲和玷污的;如神试探人,祂发怒、行恶,把人投入地狱;同样在最后审判之日,主将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那时太阳和月亮都要收回其光辉,众星也从天堂坠落;以及世界和大地都要灭亡,对一切事物的一个新造要发生;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它们都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但如果不同时从一个被光照的理解力来看待它们,它们就会变成虚假。但下文会解释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如何歪曲圣言的一切。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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