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9.前面说明,感官层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但重要的是,要知道它如何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那些不知道这种事是如何做到的、不了解圣言性质的人,可能会以为圣言的真理既然是真理,并存在于字义中,就不可能变成虚假。从自然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也让属世人清楚明白这一点。在眼睛看来,太阳似乎每天都绕地球转一圈,同时也每年转一圈;因此,圣言说,日升日落产生白天、中午、晚上和黑夜,也产生春、夏、秋、冬四季,因而产生日子和年份;然而,太阳保持不动,而地球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着太阳转;因此,太阳的行进只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当知道并接受了这个真理,即:不是太阳,而是地球在移动时,这两者都是真的,即:太阳在太阳系的中心保持不动,它也有自己的行进;对理性人来说,太阳保持不动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它有自己的行进是真的,因此两者都是真的,对理性人来说实际上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表面上是真的。然而,如果理性人不说明这个现象,那么太阳实际上在行进这个虚假就被相信了,因此太阳没有离其本位,而是地球在移动这个真理就被歪曲了;但当理性人说明了这个现象时,这个真理就不会被歪曲。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细节也一样;这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是属世的,适合感官人、因而适合孩子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它里面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从一个属灵的,也就是被光照的理解力来感知这些,否则它们就变成虚假;因为那时它们被相信是实际上真实的,而非仅表面上是真实的。但当它们同时被理解性地并属灵地感知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圣言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在真正意义上是实际上真实的,在字义上是表面上真实的,如前面关于太阳所说的。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无数事物是如何被歪曲和玷污的;如神试探人,祂发怒、行恶,把人投入地狱;同样在最后审判之日,主将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那时太阳和月亮都要收回其光辉,众星也从天堂坠落;以及世界和大地都要灭亡,对一切事物的一个新造要发生;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它们都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但如果不同时从一个被光照的理解力来看待它们,它们就会变成虚假。但下文会解释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如何歪曲圣言的一切。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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