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579.启9: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都被它们灭绝了。这从“人的第三部分”、“杀”、“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第三部分”是指真理的一切聪明,或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由于属灵生命由此而来,所以也表示属灵生命;“杀”是指灭绝,因为当对真理的理解被灭绝时,人就被属灵地杀死了(参看AE 315a,b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AE 280, 546节);“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是指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参看AE 578节)。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是何含义。这些话论及在异象中看见的马,因为火与烟,并硫磺是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由于在异象中看见的“马”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所以很明显,“火与烟,并硫磺”表示导致歪曲的东西,也就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以及对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种歪曲是通过在圣言的意义和对圣言的理解上基于谬误的思维和推理发生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纯粹的谬误思考时,他只从诸如在字义中第一眼看见的那类事物,而不是从任何内在的字义思考。因此,他对他从圣言所获得的一切教义形成最粗俗、最粗糙的观念,如:神发怒,惩罚人,把人投入地狱,试探他们,后悔,以及其它许多类似的事。
此外,他根本不属灵地,而是肉体和物质地思考他在圣言中读到的一切;因此,他的思维是纯感官的;当思维是纯感官的时,它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当它来自这些爱时,就只来自邪恶和虚假。因此,当这样一个人独自一人,从他的灵思考时,他就出于这些爱的情感思考,并把它们与圣言里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当圣言的神性事物与这些爱结合时,其中的一切事物都被玷污和歪曲了,因为圣言的神性事物只能与属天之爱或属灵情感结合在一起;如果它们与其它某种爱或其它某种情感结合,那么被称为属灵心智的高层心智就关闭了,只有被称为属世心智的低层心智打开。事实上,对那些将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的情感结合起来的人来说,属世心智也关闭了,只有该心智的终端打开;这终端被称为感官层,与身体粘附得最紧密,离世界也最近。因此,人的灵变得肉体化,与天使无份,因为天使都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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