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诠释启示录 #160

160.“那自称是先

160.“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这从“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知”是指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指真理的教义(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先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虚假的教义。此处“女先知”同样表示教导虚假的人,也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因此,经上补充说她“教导并引诱”,因为“教导”论及真理和虚假,“引诱”论及良善和邪恶;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参看AE 155节)。经上论到耶洗别说,她自称女先知;并不是说亚哈的妻子耶洗别自称女先知,经上这么说,是因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教导并引诱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每个人在独自思想时,都出于他自己的爱来思想,因而使自己充满虚假,这就是“教导并引诱”。关于耶洗别,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为巴力筑坛,又作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列王纪:

耶洗别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也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等)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 等)

又:

因此,以利亚预言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列王纪下9:10)

后来,按耶户的命令:

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2–34)

这一切都代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由此流出的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败坏。因为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以及预言部分,都代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亚哈所服侍,并为之筑坛的“巴力”,表示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的敬拜;他所造的“亚舍拉”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敬拜。“耶洗别杀耶和华的众先知”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毁灭;“她还想杀以利亚”表示消灭圣言的渴望,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她利用假见证从拿伯那里夺走的“葡萄园”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以利亚的预言,即狗要吃她,表示不洁和亵渎。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表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之人的命运;从那里的细节的内义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由此可见,那自称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不是指其他耶洗别,而是指圣言所说的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经上用她来描述那些沉浸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的一切虚假教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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