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1092.“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从主发出的在天上和世上的神性。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方面的主,因为一位天使在内义上不是指一位天使,而要么是指主,要么是指属于主的某种事物(可参看AE 130b, 302, 593, 910节),在此是指主,因为经上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这句话是指神性真理在天上和世上的能力和同在;现在已经清楚表明,巴比伦被摧毁了,当她被摧毁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的能力和光明就会增强。下文将解释其原因。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这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关于神的教义,因为它出自一个公会。但在检查这个教义之前,先要揭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涉及人在这个世界上,以及后来在死后所进入的另一个世界上的信与爱的状态;因为若不揭开这个奥秘,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无论他的信是什么,都能凭神性怜悯被准许进入天堂并得救。这是以下罗马天主教徒,或巴比伦种族的错误信仰的源头,这个错误信仰是:人照着教皇的美意和他牧师的青睐而拥有天堂。
奥秘是这样,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方向上,与火焰发出的光线差不多。由于灵界是由天堂和地狱构成的,而天堂和地狱是由无数社群组成的,所以人的思维必然延伸到社群;与主,与对祂的爱和信,以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有关的属灵思维延伸到天堂社群;但与自我和世界,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同时与神无关的纯属世思维延伸到地狱社群。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人的一切思维都有这种延伸和方向,因为人们完全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地狱是什么样,从而不知道它们是由社群组成的,因此人的思维还可以延伸到他眼睛的视觉所延伸到的自然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因此,思维延伸到灵界,视觉延伸到自然界,因为心智的思维是属灵的,而眼睛的视觉是属世的。多年的经历清楚告诉我,人的一切思维都延伸到灵界的各个社群,没有这种延伸,思维是不可能的,我可以完全自信地宣布:这是千真万确的!
总之,人的头在灵界,就像他的身体在自然界一样,这里的头是指他的心智,心智是由理解力、思维、意愿和爱构成的,这里的身体是指他的五种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由于人的头,也就是他的心智在灵界,所以他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心智在哪里,整个人当成为灵时,连头带身体就都在哪里。此外,一个人的品质和他与灵界社群的结合的性质完全一致:他若是天使,其品质就像他与天堂社群结合的性质,他若是魔鬼,其品质就像他与地狱社群结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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