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诠释启示录 #1054

1054.启17:8

1054.启17: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表示圣言,它起初在教会被接受,也被阅读,后来从人们那里被拿走,不被阅读。这从“朱红色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的兽”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字面上的圣言(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是指起初它在教会中被接受和阅读;“如今没有”是指后来它被拿走,不被阅读。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圣言的情况确实如此,即:起初,他们承认圣言为神性,并从圣言来教导,在人们面前读它;但后来,随着他们把其统治延伸到教会和天堂,他们虽承认圣言是神性,却不再像以前那样从圣言来教导。因为他们禁止人们阅读圣言,并从教皇的宝座上提出他们的教义作为神性,以取代来自圣言的教义;他们以普通民众看不懂的弥撒来建立神性敬拜,还宣扬对他们称之为圣徒的教皇和死人的崇拜,而不是宣扬对他们以前所宣扬的主的崇拜。这一切清楚表明,“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的朱红色的兽”所指的,正是圣言。巴比伦起初是一个崇拜主,并从圣言宣扬神性真理的教会;后来它虽保持了对主的崇拜,但这是一种外在崇拜,也就是形式上的崇拜,他们将内在崇拜,也就是本质上的崇拜转给了作为主代牧的教皇,进而转给了教皇之下作为代牧的事工团体(可参看AE 1029节)。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亵渎的人不能不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扭曲教会的圣物。它们与目的,也就是人对它们的统治不一致,因为它们是神性事物,不能如此服务。因此,出于手段要与目的一致的必要性,良善变成邪恶,真理变成虚假,圣物由此变成亵渎的东西;并且随着统治,也就是目的的扩大,这一切在一个增长的程度上。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当今的巴比伦很清楚地看出来;对当今的巴比伦来说,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是手段,统治才是目的。因为随着他们扩大统治,他们削弱了圣言的神圣性,将教皇法令的神圣性实际高举在它之上。他们自称有权掌管天堂,甚至掌管主自己,并建立了对活人和死人的偶像崇拜;这一切直到他们使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丝毫不剩为止。

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被如此改变,是出于主的圣治;倒不是说按照祂的圣治,这一切应该如此发生,而是说按照祂的圣治,当人们想通过神圣的神性事物来统治,并的确进行统治时,他们就会选择虚假来代替真理,选择邪恶来代替良善。否则,他们就会玷污圣物,使它们在天使面前变得可憎;但当圣物不再存在时,这一点是无法做到的。如对主设立的圣餐所做的那样;他们将饼和酒分开,把饼给人们,自己喝酒。因为“饼”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酒”表示对主之信的真理;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是来自良善的真理,良善是在真理中的良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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