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不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而表弃绝的状态。在教会,论到亵渎主的人,就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就像犹太人那样,他们否认祂是神的儿子。那些否认主的人身为神性的人之所以就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若视祂的人身如同另一人的人身,就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怎样称这人身为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谈论或读到这句话时,听是听到了,但若将主视为物质人(material man),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并且同样具有血气的属性,那么同时却不相信;于是,他移除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故处于好像否认它的状态,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否认它,并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那样。然而,经上公开声明,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马太福音3:16-17等)。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却鲜有人直接靠近主。犹太人由于否认主是弥赛亚,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故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48)。并且主说:
那日,罗得从所多玛出来,从天上降下火和硫磺,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从前面可以看出“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452,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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