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袍,表示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衣服”在圣言中之所以表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接下来还会看到,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衣服并不表示别的;因此当主变像时,其洁白放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并非表示别的。其为兵丁所分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也不表示别的。亚伦的圣衣也代表并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14, 10068节)一书,书中尤其说明了“以弗得”(9477, 9824, 10005节)、“外袍”(9825, 10,005节)、“内袍”(9826, 9942节)、“冠冕”(9827节)各表何义,因为亚伦代表主祭司的职分。关于服饰在圣言中的含义,还可参看下文(166, 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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