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400.启8:7.“丢在地上,树的三分之一部分被烧了”表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并陷入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领悟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向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陷入唯信之人当中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参看398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真理的全部,“四分之一部分”表示良善的全部(322节)。“三”表示全部、完全、整个(参看505节);因此,“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一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这虚假由“雹子与火搀着血”来表示(参看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认知的领悟,故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天上会出现树木林立的乐园,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也有树的森林,只是这些树照着与住在那里的居民的欲望和相应思维的对应关系而结出坏果子。“树”总体上表示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领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8)
惟喜爱律法,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结果的树木,你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12)
耶和华的树都满了。(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正因“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迦南地中可作食物的树上果实为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25)
还有:
当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期间,他们拿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4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为数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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