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360.启7:8.“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约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繁殖和增多;但此处“约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的名排在西布伦支派之后、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中间;在一个系列或次序中,首先提及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及的支派则表示属于认知的某种智慧之物;最后提及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效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故被立为埃及的宰相(创世记41:38-44;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是因为他在此代替“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智识是出于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的全部。约瑟在此之所以代替以法莲,是因为约瑟的次子、表示教会意志的玛拿西在前面已被列入支派(355节)。教会的智识因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故在以下经文中,“约瑟”就表示这智识,因而表示这教义: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的枝子;他必凭他弓的力量而坐;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渊泉之福。(创世记49:22-26)
此处“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299节)。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所藏的渊泉;得日头出产的佳果,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愿这些都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 33:13-17)
“宝物”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教义由此而来。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败痛心。(阿摩司书6:6)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拯救约瑟家;以法莲人必如勇士,他们心中畅快如同喝酒。(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自良善的教义真理(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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