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358.启7:7.“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生活良善。在至高意义上,“以萨迦”表示真理的神性良善和良善的真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天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奖赏;但此处“以萨迦”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在这组中排行第三,无论在哪一组,第三个都表示由前面两个所产生的终端,如同出于原因的结果;以及出于“西缅”所表示的属灵之爱,就是对邻之爱的结果通过“利未”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以萨迦”。 “以萨迦”的确因“价值”(创世记30:17,18)、从而因“奖赏”得名,生活的良善就拥有奖赏在里面。在摩西对他的祝福中,“以萨迦”也表示此类事物: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在你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万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并沙中所藏的珍宝。(申命记33:18-19)
不过,在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中(创世记49:14,15),“以萨迦”则表示寻求功德的生活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63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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