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揭秘启示录 #355

355.“玛拿西支派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事奉和行动的意愿。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352节);此处也一样,即相爱、认知或领悟、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因此若其中一个缺失,另外二个就什么也不是;以行动来事奉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面二者在它里面并共存。“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就是意愿的良善,和同时认知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intellectual)。“玛拿西”之所以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是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频繁提及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故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一旦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玛拿西”数处被提及,如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雅各接纳他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为他祝福(创世记48:15,16);摩西为他祝福(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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