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337.启6:15.“地上的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表那些分离之前,或通过其他人,或凭自己而具有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认知的知识、学识渊博,却未照之生活的人。若非知道“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为奴的和自主的”在灵义上分别表示什么,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人依次表示所有这些事。就灵义而言,“君王”表示那些具有真理的人;“大臣”表示那些具有良善的人;“富户”表示那些具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千夫长”表示那些具有对良善的认知之人;“勇士”表示那些有学问的人;“为奴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从他人、因而从记忆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自主的”表示那些具有诸如凭自己、因而凭判断所获取的那类事物之人。然而,通过圣言证实所以这些名号表示这些事物,需占用大量篇幅。前面已经说明“君王”(20节)、“富户”(206节)分别表示什么;至于“大臣”表示什么,这从耶利米书(5:5)、那鸿书(3:10)、约拿书(3:7)明显看出来;“(伟)大”(great)论及良善(896,898节)。下面将看到,“勇士”,以及“为奴的”和“自主的”是指那些或从他人或凭自己而拥有学问的人。之所以说他们拥有这些事物,却没有照之生活,是因为恶人,哪怕是最坏的人,也能拥有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之知识和理解,还能学富五车。但他们没有照之生活,故并非真地拥有它们。只停留在认知,而非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并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之外,好比在门口。不过,同时应用于生活的,就在此人里面,在他里面好比在房子里面。因此,后者得以保留,而前者遭到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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