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揭秘启示录 #164

164.“我必临到你

164.“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表属于敬拜的事物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经上之所以说“主必如同贼一样临到”,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敬拜已死之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也有某种良善之物,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只是缺乏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虚伪的,而邪恶与虚假则如同贼一样把它夺走了。这在尘世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死后则完全被夺走,人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祂必如同贼一样临到”被归于主,但就属灵之义而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地狱要将它偷走。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恶待人、报应他、报仇、发怒,把他引入试探。而事实上,地狱才会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这个人面前的表象如此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不善加利用,以致一无所得,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25:26-30)和路加福音(19:24-26)。“买卖”和“赚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取真理与良善。
由于良善与真理从那些敬拜已死之人被夺走,如同在暗处被贼偷走,故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以下经文: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破坏者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进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盗贼进入,外有群盗骚扰。(何西阿书7:1)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是因为他能仿佛凭自己思想和行动,因而照着他的理性而处于自由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人若知道那时候,必陷入恐惧。人在自由的状态下所行的会永远存留,而出于恐惧所行的却不能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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