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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