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XIV.当道德的生活同时是属灵的时,它就是仁爱
443.每个人都被自己的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要做好公民,像文明人一样行事,要学会履行高尚生活的职责,这些职责与构成高尚生活的本质或要素的各种美德有关;还要学会通过被称为礼节的高尚生活的形式把它们带出来;随着年龄增长,他被教导在这些上面添加理性之物或理性欣赏,从而完善他生活中的道德之物或道德品质。因为在儿童时期,甚至直到少年时期,道德生活是属世的,后来变得越来越理性。凡认真反思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到,道德生活与仁爱生活是一样的,这种生活在于正确地对待邻舍,规范生活,使它免受邪恶的污染;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TCR 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人生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是最外层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只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肤浅的部分,不是内在部分。
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要经历四个生活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他按照他人的指示、照着他们的教导行事;在第二个阶段,他在理解力的指导下凭自己行事;在第三个阶段,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在第四个阶段,他出于既定的信念或原则和深思熟虑的目的行事。但这些生活阶段是人之灵的生活阶段,但它们并非同时是其身体的生活阶段;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说话理性,而与此同时,它的灵却在意愿和思考相反的东西。这就是属世人的性质,这一点在伪装者、阿谀奉承者、撒谎的人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喜欢一种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两个不和谐的心智。对那些正确地意愿或意愿良善,理性思考,从而正确地行事或行善和说话理性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在圣言中,“灵里单纯的人”就是指这些人;他们被称为单纯,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具体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从外在人的道德中对内在人的道德得出任何结论,因为这内在人可能完全不同,或转向相反的方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就像乌龟把头藏在龟壳里,或蛇把头藏在盘绕的蛇身里一样。这样一个所谓的道德人就像一个在城市和森林里的强盗,他在城市里扮演道德人,但在森林里却扮演强盗。对那些内在或灵里道德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道德。属灵道德的人就是指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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