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440.但是,想进入天堂,并为此而行善,不是视回报为目的,也不是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因为那些爱邻如己、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因相信主的话而如此思想,即:他们在天上的赏赐必是大的(马太福音5:11, 12; 6:1; 10:41, 42; 路加福音6:23, 35; 14:12-14; 约翰福音4:36);那些行善的人可承受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为业(马太福音25:34);各人要照各人的作为得赏赐(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耶利米书25:14; 32:19; 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别处)。这些人没有基于自己的功德而信靠回报或赏赐,而是相信来自恩典的应许。对他们来说,向邻舍行善的快乐就是他们的回报或赏赐。这是天上的天使的快乐,这是一种永恒的属灵快乐,无限超越一切属世快乐。那些享受这种快乐的人不想听功德,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并在其中感知到祝福,或说在其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当人们以为他们是为了回报或赏赐而行事时,他们会感到难过。他们就像那些为了友谊而善待朋友,为了兄弟情谊而善待兄弟,为了配偶和孩子而善待配偶和孩子,为了国家而善待国家,因而出于友谊和爱如此行的人。那些做出这种善举的人也说,并给予证据证明,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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