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30.(3)自创世以来,神就以非空间的方式在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在时间中,或说神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神,以及直接从祂发出的神性,不在空间之中,尽管祂是全在的,与每个世人,并与天堂里的每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是纯属世思维无法理解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属灵思维理解。纯属世的思维无法理解这一点,因为属世思维有空间在里面,是由诸如在这个世界上的那类物体形成的;肉眼可见的每一个物体都涉及空间。在这里,一切大小事物,一切有长、宽、高的事物,总之,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属于空间。然而,只要允许某种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它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个观念的。但必须先说一说属灵思维。这种思维不从空间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状态中获得一切。状态论及爱、生命、智慧、情感和喜乐,总的来说,论及良善和真理。关于这些事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无共同之处;它处于更高的层次,或说优于空间观念,并俯视它们,就像天堂俯视大地一样。
神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存在于时间中,却无关时间,因为从永恒到永恒,祂始终是同一的;因此,自世界创造以先,祂就是同一的;在创造之前,在神和神的眼里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只有创造之后才有;由于祂始终是同一的,所以祂以非空间的方式存在于空间中,以非时间的方式存在于时间中,或说神存在于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存在于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由此可知,自然与祂是分开的,然而,祂在自然中是全在的,几乎就像生命存在于人的每一个实质和物质的部分中,却不与之混和一样;或者,这好比眼里的光、耳中的声音、舌头上的味道,或弥漫于所有固体和液体物质中,将水陆地球凝聚在一起,使地球旋转的以太,等等。如果这些活性因素被除去,这些实质和物质的形式或东西会立刻分崩离析,并消散。事实上,如果神不处处并始终存在于人类心智中,人类心智就会像空气中的气泡一样爆破,而心智在其中出于第一原则行动的两个脑半球就会化为泡沫;因此,人类的一切都会变成地上的尘土,或飘散在微风或空气中的气味。
由于神以非时间的方式在一切时间中,或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所以在祂的圣言中,祂用现在时谈论过去和未来,如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勇士、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诗篇2:7)
这话论及即将降临的主;因此,经上还说:
在你眼中,千年如昨日。(诗篇90:4)
神在整个世界或受造宇宙中无处不在,但祂里面没有属于这个世界,也就是属于空间和时间的任何东西,善于观察又细心的读者在圣言的许多地方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如在耶利米书的这段经文中: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利米书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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