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218.(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分代表在神性良善和拯救的作为方面的主。祭司职分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这是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此,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十二块宝石,连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在整个综合体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石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后面,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给它镶上镶石头,四行石头,第一行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决断胸牌上的乌陵和土明;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834-9835, 9856-9878, 9905-9909节)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经得到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上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块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这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胸牌代表普遍意义上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光辉;因为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是指发光的火,土明是指光辉,在希伯来语中是指完整。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由此可见,这些宝石也表示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答复不是通过其它方式从天上给出的,因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发出就在这最外在的意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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