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206.这个时代过后,能使人明白圣言属灵之义的对应学并未被揭示出来。这是因为初期教会的基督徒都是些极为简单的人,故属灵之义无法揭示给他们。这属灵之义即便被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什么用处,因为他们不明白。他们的时代过后,黑暗开始笼罩整个基督教界,先是因为许多异端邪说的蔓延,不久是因为尼西亚会议针对永恒的三神性位格和基督的位格是马利亚之子,而非耶和华神之子所作的决议和裁定。如今称义的信仰即源于此,该信仰教导说,要依次靠近三个神。当今教会的每一个细节皆依赖于这个信仰,如同人体的各个部位皆依赖于头部一样。由于他们用圣言中的一切来证明这个错误的信仰,故属灵之义无法被揭示出来。否则,他们会为同样的目的而运用这层意义,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从而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将主从教会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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