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SS105.只是我需要解释一下主与天堂的同在和结合是如何通过圣言存在于全地的。在主眼里,整个天堂就像一个人,教会也是如此。它们也的确看似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在这个人里面,圣言被阅读,并且主由此被知晓所在的教会,如同心和肺;属天国度如同心,属灵国度如同肺。
正如一切肢体和器官都靠人体的两大生命源泉来维持并存活,全地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敬拜一位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靠主和天堂藉由圣言与教会的结合来维持并存活。他们凭自己的信仰和生活而在这个人里面,并对应于它在含有心肺的胸腔之外的肢体和器官。因为圣言虽在教会存在于相对较少的人当中,但仍从主经由天堂将生命赋予其余的世人,正如心肺将生命赋予全身的肢体和器官。事实上,这种联系或共享是相似的。
这就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形成这个人的胸部。他们在中心,他们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周围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或穆斯林,接下来是非洲人;而亚洲和印度的各民族和人民构成最外围。关于这种安排,进一步的信息可见于《最后的审判》一书(48节)。此外,在这个人里面的所有人都面向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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