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十角”表示大能或许多能力。这从“角”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对抗虚假和邪恶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抗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节);“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同样是指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675节);这表明,“十”表示大能。龙拥有大能,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由于他,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被提到神那里去了,他的尾巴将星辰的第三部分从天上拖下来;以及他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后来他挑动歌革和玛各,以及大量民族去与圣徒争战。
“龙”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龙”表示那些将信与仁之良善,也就是作为分离出去,并通过圣言字义来确认这种分离的人,他们就这样扭曲了圣言的字义,使其脱离了它的真正意义,可以说把它从天上拖下来;由于在启示录所论述的教会终结的时候,没有仁爱,所以这时龙拥有了能力。因为在教会的末期,每个人都想为自己、为世界,并照着自己的属世秉性生活,很少有人想为主、为天堂和永生生活;关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原则就支持前一种生活,并且就像河里的水流一样把所有人都卷进来,把他们带入这种信仰和这种生活。这就是为何表示这些人和这些事物的“龙”看似有“十角”。
此前已说明,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但必须知道,来自邪恶的虚假并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来自主,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但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龙的十角”所表示的一种能力,因为它们战胜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这些人和这些虚假行如一体;此外,人从父母那里遗传性地、后来又从实际生活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尤其在教会终结的时候;来自邪恶的这些虚假无法在一瞬间、只能一点一点地从人身上被驱逐出去;如果它们瞬间被逐出去,人就会灭亡,因为它们构成人的生命。由于这就是在教会终结的时候,人的状态,所以邪恶之虚假占了上风,尽管它们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任何能力。主凭祂的神性真理可以立刻逐出人里面的邪恶之虚假,但这会将此人立刻投入地狱;因为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它们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有为植入来自良善的真理提供的地方,并且人被改造。此处“龙”所指的这些人也由与公绵羊争战的“公山羊”(但以理书8章)和马太福音25章中的“公山羊”来表示,因为那里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公绵羊”和“母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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