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十角”表示大能或许多能力。这从“角”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对抗虚假和邪恶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抗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节);“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同样是指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675节);这表明,“十”表示大能。龙拥有大能,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由于他,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被提到神那里去了,他的尾巴将星辰的第三部分从天上拖下来;以及他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后来他挑动歌革和玛各,以及大量民族去与圣徒争战。
“龙”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龙”表示那些将信与仁之良善,也就是作为分离出去,并通过圣言字义来确认这种分离的人,他们就这样扭曲了圣言的字义,使其脱离了它的真正意义,可以说把它从天上拖下来;由于在启示录所论述的教会终结的时候,没有仁爱,所以这时龙拥有了能力。因为在教会的末期,每个人都想为自己、为世界,并照着自己的属世秉性生活,很少有人想为主、为天堂和永生生活;关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原则就支持前一种生活,并且就像河里的水流一样把所有人都卷进来,把他们带入这种信仰和这种生活。这就是为何表示这些人和这些事物的“龙”看似有“十角”。
此前已说明,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但必须知道,来自邪恶的虚假并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来自主,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但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龙的十角”所表示的一种能力,因为它们战胜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这些人和这些虚假行如一体;此外,人从父母那里遗传性地、后来又从实际生活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尤其在教会终结的时候;来自邪恶的这些虚假无法在一瞬间、只能一点一点地从人身上被驱逐出去;如果它们瞬间被逐出去,人就会灭亡,因为它们构成人的生命。由于这就是在教会终结的时候,人的状态,所以邪恶之虚假占了上风,尽管它们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任何能力。主凭祂的神性真理可以立刻逐出人里面的邪恶之虚假,但这会将此人立刻投入地狱;因为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它们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有为植入来自良善的真理提供的地方,并且人被改造。此处“龙”所指的这些人也由与公绵羊争战的“公山羊”(但以理书8章)和马太福音25章中的“公山羊”来表示,因为那里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公绵羊”和“母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
1102.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可怕的邪恶之虚假而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玷污。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88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在那里,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但在此处,经上说:“所有民族都喝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至于由亚他那修所撰写,被尼西亚会议确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该教义的表述使得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但又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然而,如前所述,一神的思维观念是主要向人打开天堂的,而另一方面,三神观却关闭天堂。当人们阅读这亚他那修教义时,该教义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正是这同等的三位一体产生了有一位神的思维。让各人都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考虑一下他是否有别的想法。因为《亚他那修信经》以确定无疑的话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也是如此,圣灵同样如此。还说:“父非由谁作成;子受生于父;圣灵从二者发出。因此,有一父,一子,一圣灵。在此三位一体中,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根据这些话,没有人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有三位神。连亚他那修本人和尼西亚会议,也不会想到别的,这从插入该教义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可以承认,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主;或可以思想,但不可以说有三神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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