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十角”表示大能或许多能力。这从“角”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对抗虚假和邪恶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抗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节);“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同样是指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675节);这表明,“十”表示大能。龙拥有大能,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由于他,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被提到神那里去了,他的尾巴将星辰的第三部分从天上拖下来;以及他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后来他挑动歌革和玛各,以及大量民族去与圣徒争战。
“龙”拥有这种能力,是因为“龙”表示那些将信与仁之良善,也就是作为分离出去,并通过圣言字义来确认这种分离的人,他们就这样扭曲了圣言的字义,使其脱离了它的真正意义,可以说把它从天上拖下来;由于在启示录所论述的教会终结的时候,没有仁爱,所以这时龙拥有了能力。因为在教会的末期,每个人都想为自己、为世界,并照着自己的属世秉性生活,很少有人想为主、为天堂和永生生活;关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原则就支持前一种生活,并且就像河里的水流一样把所有人都卷进来,把他们带入这种信仰和这种生活。这就是为何表示这些人和这些事物的“龙”看似有“十角”。
此前已说明,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但必须知道,来自邪恶的虚假并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来自主,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但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龙的十角”所表示的一种能力,因为它们战胜了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这些人和这些虚假行如一体;此外,人从父母那里遗传性地、后来又从实际生活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尤其在教会终结的时候;来自邪恶的这些虚假无法在一瞬间、只能一点一点地从人身上被驱逐出去;如果它们瞬间被逐出去,人就会灭亡,因为它们构成人的生命。由于这就是在教会终结的时候,人的状态,所以邪恶之虚假占了上风,尽管它们没有对抗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任何能力。主凭祂的神性真理可以立刻逐出人里面的邪恶之虚假,但这会将此人立刻投入地狱;因为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它们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有为植入来自良善的真理提供的地方,并且人被改造。此处“龙”所指的这些人也由与公绵羊争战的“公山羊”(但以理书8章)和马太福音25章中的“公山羊”来表示,因为那里的“公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公绵羊”和“母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
961.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一觉醒来,我便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周边逐渐退却,进入四围。然后,看哪!天堂向我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谈论什么,于是首先被恩准倾听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恩准倾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源于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所谈论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以任何属世语言的词句来表达。不过,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交往,那时因处于相似的状态而与他们有过类似的交谈,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内容。
他们说,神性存在(Divine Esse 或Being)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神性本质也是如此,因为神性存在就是神性本质;神也是如此,因为神性本质,也就是神性存在,就是神。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不可能分成若干个,其中每一个都有神性存在,然而本身又是一,那同一个,是本我,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出于自己本身的存在并凭自身来思考。即便那时他同时通过并藉由其他人一致思考,那也会是多个一致的神,而不是一位神。事实上,一致因是许多人的共同感觉,同时又是每一个自身,以及独自的感觉,故不符合神的一体性,只与多神相符。他们不会说“诸神”,因为做不到;事实上,其思维所源于并其交谈所发自的天堂之光会抵制。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要谈论“诸神”,并且谈论他们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个位格时,这话努力自动落入“一”,事实上落入“一位神”。
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就已经假定了它里面还有一个存在,而它便来自这个存在,因而假定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何为来自一位神的一位神?因而何为来自从永恒所生的一位神的一位神呢?又何为从一位神藉着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呢?不都是些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话吗?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就不一样了。祂里面有万物所来自的神性本质本身,人里面的灵魂本身就对应于这神性本质;祂里面还有神性人身,人里面的身体就对应于这神性人身;祂里面又有神性发出,人里面的活动就对应于这神性发出。这三位一体是一体,因为神性发出源于藉着神性人身(万物所来自)的神性。而天使和世人都是(神的)形像,故每一位天使和每一个世人里面也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活动,这三者构成一体,因为灵魂衍生身体,而活动则源于藉着身体的灵魂。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处处的同一个,是与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变化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接受者的状态造成这一切。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良善本身,真理本身,生命本身。若非这些是神里面的本我,它们在天堂和世上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祂自己有关的任何事物。每种品质都通过来自它所源于的为本我之物的衍生物而获得自己的品质,并与这为本我之物相关,以至于具有这种性质。这本我,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空间中,而是照着接受而与那些在空间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神里面的本我属于爱与智慧,并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就是神自己;那里不会论及空间,也不会论及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进程,而是没有空间,全在由此而来;所以主说:“祂在他们中间”,以及“祂自己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自己里面”。
不过,由于诸如在自己里面的祂无法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以天使天堂之上的太阳来显现诸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作为光从此太阳发出时,祂就是本我的智慧,作为热发出时,祂就是本我的爱。本我不是这太阳;而是从围绕祂最紧密的本我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天使面前显为太阳。在这太阳中的祂自己是人。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和神性人身,因为本我,也就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其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每个人里面则不然。在人里面,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别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所有的生命”就是神。对此,他们补充说,凡处于属灵之光的人,都能通过这些事领悟到: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本质,因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因而不可分割,故无法增多;如果真要这么说的话,那么任何额外的说明都会有明显的矛盾。、
当我听完这番话后,天使发觉我在思想神,就是基督教会关于在统一体中的三位格三一体及其三一体中统一体的普遍观念;于是,他们说:“你在想什么?你这不是在出于和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的属世之光思考吗?这光与我们的属灵之光不一致。所以,如果你不摒弃这些思想观念,我们只好向你关闭天堂并离开。”不过,我对他们说:“请更深地进入我的思维,或许你们会发现一致性。”他们照做了,于是明白,我将三个位格理解三个发出的神性属性,也就是创造、救赎和改造,这些是那一位神的属性;将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的祂的出生,并在时间中成就。然后,我告诉他们说,关于三位格的三一体和统一体,以及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我曾有过自己的属世思维,这些思维源于名为《亚他尼修信经》的教义信之教义;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一体理解为一位格的三一体,并且这一位格的三一体唯独在主耶稣基督里面,将神儿子自永恒的出生理解为自永恒所预见的祂的出生,并在时间中成就,这个教义就是合理正确的,因为就祂在时间中为自己所取的人身而言,祂明明地被称为“神的儿子”。
然后,天使说:“很好。”他们要我从他们的口声明,人若不靠近天地之神祂自己,就无法进入天堂,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是来自那独一无二之神的衍生物;那神就是耶稣基督,祂是主耶和华,自永恒就是创造者,时间中的救主和直到永恒的改造者;因而祂同时是父、子和圣灵。这些事过后,先前所看到在那开口上方的天堂之光又回来了,并逐渐从上方降下来,充满我心智的内层,光照我关于神的统一体和三一体的观念。于是,我便看到起初所持关于它们的纯属世观念被分离出去,如同糠秕被转动的风扇从麦子中被扬出去,又似乎被风吹到天空的南方,然后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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