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5.“七头”表示他们已经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以及随之而来的疯狂,但却又狡猾。这从“头”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对此,参看AE 553, 577节),它还表示狡猾(AE 577节);“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圣物(参看AE 257节),所以在此论及他们所玷污的圣言圣物。“七”论及圣言,故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被玷污和亵渎的圣物,因为在圣言中,每个词都有一个反面意义,与圣物相反之物是亵渎。由此清楚可知,龙看上去所拥有的“七头”不是指头和七,而是指他们所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以及随之而来的疯狂,但却又狡猾。
“龙的头”表示疯狂,因为教会之人的聪明来自从圣言而来的纯正真理。真正的人类理解力是由属世、文明、道德和属灵真理形成并完善的,内在理解力由属灵真理形成并完善,但外在理解力由道德和文明的真理形成并完善;因此,真理如何,由它们所形成的理解力就如何。一切属灵真理都来自圣言,并与爱和仁的良善构成一体。因此,当一个人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都置于信,并将这信与仁和爱的良善分离,如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所行的,如前所述时,内在理解力就无法形成,因此这些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疯狂,而不是聪明。因为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由于仁之良善的分离,他们绝不可能拥有任何纯正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事实上是形式上的良善。由此清楚可知,“龙头”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
“龙头”也表示狡猾,因为所有构成龙头的人都是纯属世和感官的,这些人若同时研究圣言和教会的教义,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并利用知识(或科学)确认这些虚假,就比其他所有人都更狡猾;但这种狡猾在世上不像后来当他们成为灵时那样显明自己,因为在世上,他们利用隐藏狡猾的外在虔诚和伪装的道德掩盖他们的狡猾;但由于狡猾在他们的灵里,所以当外在被除去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它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不过,要知道,“龙”所表示的狡猾是在通过基于谬误和诡辩,以及迷住理解力的具有说服力的事物进行推理,因而通过给予虚假以真理表象来扭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上的狡猾。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迷惑第一代父母的“蛇”明显看出来,经上说它“比田野的任何野兽都更狡猾”(创世记3:1);“蛇”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在启12:9,龙也被称为“迷惑全世界的古蛇”。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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