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4

714a.“看哪,有

714a.“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这从“龙”和“大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龙”是指一个纯属世而感官化,却又有本身属灵的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无论这知识或科学来自圣言、讲道,还是来自宗教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红”是指处于自我之爱及其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正如“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337, 424节),“红”论及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魔鬼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364节)。这表明,“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或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认为他们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是因为所有为身体和世界,不为神和天堂生活的人都变成纯属世和感官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从内在照着他的生活而得以形成;为身体和世界生活就是过一种属世和感官的生活,为神和天堂生活就是过一种属灵生活。

每个人从父母生来就是感官的;通过在世上的生活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也就是说,照着道德和文明的生活,以及由此所获得的光而变得理性;后来,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照着这些真理生活而变成一个属灵人。由此可见,一个知道圣言、教义或牧师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的人,无论他显得多么学识渊博,仍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因为知识(或科学)和推理能力不会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生活本身。其原因在于,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推理能力是纯属世的,因而也能被恶人所享有,甚至被最坏的人所享有;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和照之的生活却是那使人变得属灵的,因为生活就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意愿并实行真理;这种生活不可能只来自属世人,而必须来自属灵人,来自属灵人进入属世人的流注。事实上,热爱真理,出于热爱意愿它们,并出于这种意愿实行它们来自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来自主,在性质上是属天堂的,是神性;这一切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只能通过属灵心智间接流入,属灵心智能为了接受天堂的光和热,也就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打开和形成。这些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因为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人的遗传之恶就居于属世心智;因此,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只爱自我和世界,并出于爱去意愿,出于意愿去行这些恶,这些恶阻止了从天堂流入属世人的任何东西,以及在那里对它的接受。因此,主规定,这些邪恶可以通过打开并形成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并通过从主经由属灵心智进入属世心智的天堂流注而被移除,从而为属灵之爱的真理和良善提供一个地方。

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知道圣言和教会教义的事物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去生活;因此,尽管这些人从圣言知道许多东西,却仍是属世和感官的。在圣言中,这些人由“龙”来表示。他们之所以由“龙”来表示,是因为龙是一种不仅能在地上爬行,还能飞的蛇,它因此出现在天上;正是由于在天上的这种飞行和出现,龙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蛇”一般表示人的感官事物(参看AE 581节),这就是为何在启12:9和20:2,“龙”被称为“古蛇”。

714b.由于本章其余的经文和后面都论述了龙,所以要说明它总体和具体地表示哪种人。总体上说,它表示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处于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但具体地,它表示那些通过教义和生活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构成龙的头。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的身体,而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构成龙的外在部分。所有这些人也都歪曲和玷污了圣言,因为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由此变成纯属世的,甚至感官的;感官人由于谬误、感知的模糊和居于其中的身体邪恶而不能看见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感官层粘附于身体,这些事物来自身体。

(1)首先,“龙”表示总体上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拥有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因为“蛇”表示总体上人的感官事物,因而表示感官人;因此,“龙”,也就是会飞的蛇,表示能飞向天堂的感官人,因为他能出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说话和思考。事实上,圣言本身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因而在天堂中。但由于纯粹的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圣言中的事物生活,所以凡从圣言拥有知识,却没有照这知识生活的人都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

“龙”所表示的感官人是那些从天堂之光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只从世界之光中看到东西,并且当被自我之爱的火和由此而来的骄傲激发时,唯独从世界之光才能谈论神性事物,还能敏锐而轻易地推理它们的人;然而,他们仍旧不能看到这些事物是不是真理,将他们自童年时期起从老师或牧师那里、然后从教义所吸收、后来又通过未从内在来理解的某些圣言经文所确认的东西称为真理。他们因从天堂之光中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也看不见真理,而是看见虚假以取代真理,他们称这些虚假为真理;因为真理本身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见,而在世界之光中却看不见,除非这光被天堂之光光照。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所以他们只爱肉体和世俗的生活;由于这种生活的快乐和欲望在属世人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这些人的内层是污秽的,挤满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封住了一切入口或道路,阻止天堂之光和热的流注进入;因此,他们内在是魔鬼和撒但,无论他们通过谈吐和模仿的举止显得多么属灵,多么像基督徒。这些人就是纯感官的,因为他们表面上能谈论圣言的圣物,而内心却什么都不信;那些自认为相信的人只有从某个老师,或自我聪明所获得的一种历史、因而说服性的信仰,这种信仰本身是虚假的;然而,他们仍持守这种信仰,因为它能充当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的一种手段。“龙”就表示总体上的这些人。但龙具体地表示许多人,因为有些人与头有关,有些人与身体有关,有些人与外在部分有关。

(2)尤其与龙的头有关的人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与龙的头有关,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博学之士,被视为有学问的;事实上,他们确认以下信仰:他们只思想教会的教导就会得救,他们称这些教导为信仰。不过,要说明他们的教义和生活是何性质。他们的教义是,父神派祂那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世,好叫祂可以成为人,可以成全律法的一切,担当所有人的罪孽,受十字架的苦难;这样,父神就得到和解、动了慈心;那些出于信心处于对这些事的信仰之人就会被接到天堂;这种信心与主一起会代求和拯救;因此,这种信被赐给与父神分离的人类,作为接受和救赎的一个媒介,因为亚当吃了知识(或科学)树后,人就不再处于凭自己行善的状态,他因具有神的形像,因而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最后,上述这些事都是主的功德,人唯独凭主的功德才能得救。在教义方面的这些事物主要是那些处于唯信之人身上的信之事物。主若愿意,别处将解释并说明,没有人能凭属于理解力的任何属灵视觉感知、从而相信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事,只能从记忆知道、因而谈论它们,没有对它们的任何理解;因此,这种教义里面没有任何聪明智慧。

还要说明像这样的人在生活上是何品质。他们教导说,人通过唯信被神引导,甚至被引向行善的努力,行为上的良善本身对得救毫无贡献,但唯信可以,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因为他处于恩典,并且称义了。他们还设计出他们称之为唯信进程的一些步骤,甚至直到称义的最后阶段。第一步是在属于信仰的事物,尤其上述事物方面的信息;第二步是来自圣言或讲道的确认;第三步是心理调查,不管是不是这样;由于那时怀疑和随之而来的动摇,也就是试探流入,所以圣言对信仰运作的确认是必不可少的,人由此拥有信心,这就是胜利。他们补充说,必须注意,理解力不可以超越圣言对唯信称义的确认;如果它超越了这种确认,没有被保持在对信仰的服从中,那么这个人就屈服了。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是行善的努力;这是来自神的一种流注,这流注丝毫不来自人,是信的果子;因为他们说,一个人如此完全称义后,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任何良善也拯救不了他,但唯信能拯救他。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在生活上是什么样,即:他们为自己,而不是为神生活,为世界,而不是为天堂生活;因为这源于以下信仰:邪恶不会定罪,良善不会拯救。他们也不知道,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人应当避开邪恶,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又相信这是来自主,否则邪恶无法摆脱,良善无法被采用或归给。不过,别处会更详细地说明这个主题。

这就是那些形成龙头之人的教义和生活,他们大部分是学识渊博的显贵,很少来自普通民众;原因在于,领袖或前者视这些事为神学奥秘,普通人因世俗工作而无法理解它们。这些人属于龙的头,还因为他们败坏并歪曲圣言中教导爱、仁和生活的所有内容;事实上,就本身而言,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决不是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他们通过称圣言的一切要么为信,要么为一种他们不吃的果子而歪曲圣言,因为他们不思想生活或行为;因此,他们没有被这果子滋养。此外,他们只允许这些原则进入记忆,并从那里进入最接近记忆的思维,这是感官思维,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这种思维不会调查一件事是不是真的。因此,他们注意不让任何东西进入属于理解力的内在视觉,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信所说的这一切违背被光照的理解力,如同它们违背了圣言的真正意义一样。这就是为何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没有纯正真理,因为从一种虚假原则,如唯信,只能流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事实上,像唯信那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无仁之信不是信,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因此,谈论唯信就是谈论没有灵魂、因而没有生命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死的。

(3)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身,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研究圣言,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也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所有处于这种骄傲,同时在来自属世之光的聪明上很擅长的人都由此为自己孵化出教条;这是基督教界的一切异端和一切虚假的源头。必须解释一下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是什么样,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又是什么样。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主。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有来自他们自我的聪明,因为自我之爱正是人的自我,那些为了名声、荣耀和尊敬而阅读圣言,并从中收集教条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他们因不能看见任何真理,只能看见虚假,所以在龙的身体中;因为他们从圣言中收集并孵化出诸如支持他们的爱和从这些爱中流出的邪恶的那些东西,像那些与他们的教条相反的事物,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要么看不见,要么扭曲;但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并有利于永生和人灵魂的生命之人都从主拥有聪明。可以说,他们的聪明不是来自他们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因为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被提升到他们的自我之上,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被光照;在天堂之光中,真理从真理本身显现,因为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但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不能从他们自己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因为他们不断关注自我,并且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如此行。这就是为何他们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对他们自己教条的信仰,也就是置于知道和思考,却不同时置于生活,因而也不同时置于意愿和实行。因此,这些人构成龙的身体。这身体的心是自我之爱,其呼吸的气息,或它的灵是自我聪明的骄傲;龙因这两者而被称为“大红”,在希腊原文中,“红”这个词源自火红,因而源自爱和骄傲。

(4)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同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构成龙身的外在。外在或外层从内层发出,并像各个部位上的皮肤、鳞片和突起那样包含、围住和容纳内层。这些人构成龙身的外在,是因为他们没有圣言的属灵事物的聪明,或说不理解这些事物;事实上,他们只知道字义上的圣言,而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除非教义照亮道路,否则它可能会导致各种错误和虚假。因此,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异端,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还能欣然接受并捍卫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是给属世和感官人的,适应它的理解,并且常常有利于它;因此,除非从教义的角度,如同从一盏明灯去解读和看待它,否则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许多事上,它会把心智带入黑暗。然而,这些人却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智慧。

(5)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拜父神,视主为一个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而不是神,即便视为神,也是将祂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而不是置于它里面。这一点将在下文得以说明,那里论述了龙与米迦勒的争战。

(6)由此可见,龙的“尾巴”表示那些构成龙头、龙身和龙的外在部分的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龙的尾巴,和一切动物的尾巴一样,都是脊柱的延续,也就是脑的延伸;因此,它照着可以说它所爱抚的头和身体的欲望、贪求和快乐而移动、弯曲和来回摆动。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他们由于自我之爱而属世和感官化,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故经上说:“龙和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天上的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扭曲、玷污、因而摧毁它们。

“他的尾巴”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人构成龙,以及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摧毁,对此,我蒙允许在灵界见过两三次;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当这些人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长着一条长尾巴的龙;当许多这样的人出现时,这尾巴看似从南方穿过西方延伸到北方;这尾巴似乎还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摔在地上。

714c.由于“龙”表示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他的尾巴”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所以在圣言中,龙的“住处”和“床”表示只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干旱之地要变为水池,干渴之地要变为水泉;在龙(或蛇)的住处,就是它的巢穴,必有青草代替芦苇和灯心草。(以赛亚书35:7)

这些话论及主降临和祂在外邦人中间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话的意思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必在它们以前所不在的地方,甚至在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干旱和干渴之地”和“龙的住处”,以及“芦苇和灯心草”表示以前虚假和邪恶所在的地方;而“水池”、“水泉”,以前龙所在的“巢穴”和“青草”表示那时他们将拥有的真理和良善。

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耶利米书9:11)

同一先知书:

看哪,有风声传来,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犹大城邑”表示教义,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由此产生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因为被歪曲的真理就是纯粹的虚假,被玷污的良善就是纯粹的邪恶;“风声和从北方之地而来的大骚动”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与良善争战的邪恶;“北方之地”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所在之地。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耶利米书49:33)

“夏琐”表示属灵的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表示它们的毁灭,甚至直到它们不复存在,虚假和邪恶取而代之;“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表示教会的真理将不再剩下,“人子”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赛亚书:

她的宫殿要长出荆棘,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叫她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这些话论及以东和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荆棘,蒺藜和刺草”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和邪恶;“宫殿和堡垒”表示捍卫它们的教条;而“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猫头鹰”表示那些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它们的女儿”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

同一先知书:

鸮鸟必在她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这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鸮鸟所在的“宫(殿)”和龙所在的“殿”表示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玷污和亵渎了,“鸮鸟”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龙”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良善。

弥迦书:

为此我要悲痛哀号,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这段经文论述了撒玛利亚的荒废,撒玛利亚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在此表示被荒废的教会;“剥光赤身而行”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毁灭;“悲痛哀号”表示为它哀恸,“哀号如龙”表示为被毁灭的良善哀恸,“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表示为被毁灭的真理哀恸。经上以一种代表性的意义说,哀号和悲鸣“如龙和猫头鹰女儿”,以及“剥光赤身而行”,“剥光”与龙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良善,“赤身”与“猫头鹰的女儿”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真理。

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要让巴比伦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耶利米书51:34, 37)

此处“巴比伦”和“尼布甲尼撒”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他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表示对一切真理的驱散,由此对一切良善的毁灭,“鲸鱼或海怪”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这个词用于这两者。“巴比伦要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表示因他们的玷污和亵渎而对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无人居住”表示任何人里面都没有良善。

约伯记:

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我在会中站着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这些话论及他在试探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为自己受到诅咒;因此,“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表示就像一个魔鬼,没有爱之良善;“在会中站着呼求”表示在真理当中,却又处于虚假;“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表示与那些处于邪恶、没有良善,处于虚假、没有真理的人合而为一,“龙”表示那些玷污良善,把它们扭曲成邪恶的人,“鸣角鸮的女儿”表示那些如此对待真理的人。

大卫诗篇:

我们的心没有退后,我们的步伐也没有偏离你的路,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试探。“神在龙之地压伤他,以死荫遮盖他”表示这样就像感官人那样切断了从天堂而出的流注,所以他无法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龙之地”表示地狱中那些系龙们的人,也就是那些在自己里面摧毁一切良善的人所在之地;这些人所处的虚假被称为“死荫”。

又:

你必践踏狮子和虺蛇,践踏狮子和龙;因为他把他的爱放在我身上,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诗篇91:13, 14)

“践踏狮子和虺蛇”表示摧毁荒废教会真理的内在和外在虚假;“践踏狮子和龙”表示摧毁荒废教会良善的内在和外在虚假;“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导一个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离开虚假,把他引向内在真理和良善,“搭救”表示引导离开虚假,“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向内在真理,“知道我的名”表示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

玛拉基书:

我恨恶以扫,使他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以扫”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邪恶的人;因此,经上说:“我恨恶以扫。”“我使他的群山荒废”表示属世人的爱之良善将被摧毁;“我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表示这良善的真理将被感官人的虚假摧毁。

以西结书:

埃及王法老,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龙(或鲸鱼),看哪,我与你作对;你曾说,我的河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4; 32:2)

这段经文描述了属世和感官人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埃及王法老”表示属世和感官人;“龙(或鲸鱼)”表示在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虚假或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被歪曲的事物方面的属世和感官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3a节)。

摩西五经: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 33)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9b节)。在那里,“他们的酒”被称为“龙的毒液,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的教会真理是外在的,其中内在有地狱的邪恶和虚假;“龙和虺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充满可怕的邪恶和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原因在于,属世人没有通过属灵心智从主那里接受任何东西;因此,凡它所接受的,都来自地狱。

714d.“龙”表示诸如前面已经阐述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更充分地看出来,即:他对即将生产、逃到旷野的妇人的敌意,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这一点从启16:13–15, 20:2, 7, 8, 10, 14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说“他被捆绑一千年,后来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列族,就是聚集歌革和玛各去与圣徒争战”,后来又说“他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由此可见,“龙”表示那些因不承认仁与爱之良善是用于救赎的媒介或手段而没有这良善,反而视该良善为他们出于说服而称之为信的一种知识(或科学)的人;当仁与爱之良善没有通过人的生活被植入时,邪恶就取而代之,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

由于“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这些事物不是邪恶,只有在那些邪恶的人那里才是邪恶,还由于在希伯来语,表示龙的这个词与表示无毒之蛇的词是一样的,所以在圣言中,当“龙”是指这些蛇时,“龙”表示并非邪恶的感官事物,或就人而言,并不邪恶的感官人。在希伯来语,这个词是指龙和这种蛇,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当摩西被吩咐从荆棘中把他的杖丢在地上,它变作蛇时,他就捉住它的尾巴,它在他手里又变成一根杖。(出埃及记4:3, 4)

出埃及记:

摩西拿杖,把它丢在法老面前, 它就变作蛇(龙),术士也用他们的杖照样行了;但摩西的杖,那时是一条蛇(龙),吞了术士的杖,就是蛇(龙)。(出埃及记7:9–12)

在原文,前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蛇这个词和后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这个词是不同的;在前面的经文中,经上用的是在圣言的其它部分通常用于蛇的词,但在后面的经文中,这个词被译为“龙”;因此,也可以这样翻译,当摩西的杖被丢在法老面前时,它又变成龙。由此可知,“龙”与“蛇”一样,在好的意义上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前提是它不邪恶或恶毒。

以赛亚书也提到这种较温和意义上的“龙”:

田野的野兽必尊重我,龙和猫头鹰的女儿也必如此,因我使旷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

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山冈上,喘风或气好像龙;它们的眼目因无草而失明。(耶利米书14:5, 6)

在这些经文中,被译为“龙”的这个词与通常译为“蛇”的词是一样的,还译为海中的“鲸鱼”,这些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总体上人的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因此,最后这句经文可以译为:“它们喘风好像鲸鱼。”在以赛亚书(51:9)、耶利米书(51:34)、以西结书(29:3, 4)、大卫诗篇(74:13, 14)同样如此。此外,也有些纯感官人是善的。


诠释启示录 #532

532.由于在圣言中

532.由于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简单数字主要是2、3、5、7,所以重要的是要说明,在圣言中,这些数字表示什么,此处“三”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祸哉!祸哉!祸哉!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和状态的某种东西(可参看AE 203, 429节);更大的复合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简单数字是2、3、5、7(可参看AE 430a节)。

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与所有一大群人必被藐视;余剩的人甚少又不强壮。(以赛亚书16:14)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他的荣耀”和他的“一大群人”表示这些虚假本身;“三年之内,摩押的荣耀必被藐视”表示完整并完结之物;故经上说“余剩的人甚少”,这表示它必不在了;经上提到了“三年”,“三年”表示完结,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要知道,“三年”与“三个月”、“三个七日”、“三天”、“三个小时”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在灵义上表示状态,“三次”,无论大还小,都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

同一先知书:

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照样,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以赛亚书20:3–4)

“埃及”和“古实”不是指埃及和古实,相反“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古实”表示敬拜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这属世人没有一个内在属灵人时,它也没有真理或良善,因为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从主经由属灵人而来的流注;当属世人或外在人没有真理或良善时,就它里面的事物而言,它就像一个“露身赤脚”的人。“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露身赤脚地带走”表示那时将只有基于虚假的推理,这些事物将进行摧毁。亚述王要带走“老少”表示一切纯真和一切智慧都将灭亡;先知“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代表它们完全和彻底的毁灭,“三年”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彻底的毁灭。

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何西阿书6:2)

“过两天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使我们兴起”表示改造和恢复教会;“第三天”表示完全的改造和恢复,故经上说那时“祂必兴起”。显然,所指的,不是两天,也不是第三天。

由于数字三表示完整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所以在代表性教会,每当有某种完整的事物要被代表时,这个数字就会被采用和使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物清楚看出来;出埃及记:

他们走三天的路程,并祭祀。(出埃及记3:18; 5:3)

出埃及地的第三个月,他们来到西乃山。(出埃及记19:1)

到第三天叫他们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1, 15–16, 18)

埃及全地有黑暗三天之久。(出埃及记10:22–23)

利未记:

三年之久,栽种在迦南地的树的果子不可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祭肉不可剩下到第三天。(利未记7:16–18; 19:6–7)

民数记: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除污秽的水要洒在不洁之物上。(民数记19:11–22)

那些摸了被杀之人的,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被洁净。(民数记31:19–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吩咐百姓,三日之内,他们要过约旦河。(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呼唤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是耶和华呼唤撒母耳。(撒母耳记上3:1–8)

约拿单叫大卫藏在田野,直到第三日晚上;后来约拿单要向石头旁边射三箭,之后大卫在约拿单面前俯伏在地,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

有三样灾供给大卫,他从其中选了一样,就是七年的饥荒要降临,他要在他敌人面前逃跑三个月,地上要有三日的瘟疫。(撒母耳记下24:11–13)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把水倒在燔祭和木柴上三次,他们就倒了三次。(列王纪上18:34)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12:40)

但以理书:

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但以理书10:2–4)

申命记:

第三年是什一奉献之年。(申命记26:12)

马可福音:

主论到那栽葡萄园的人说,他三次打发他的仆人,后来打发他的儿子。(马可福音12:2, 4–6; 路加福音20:12–13)

马太福音:

主对彼得说,鸡叫两次以先,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69–75; 路加福音22:34, 57–61; 约翰福音13:38)

约翰福音: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羔羊和羊;第三次彼得就忧愁起来。(约翰福音21:15–17)

马太福音:

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路加福音13:21)

路加福音:

主说,我今天、明天治病,第三天我就完全了。(路加福音13:32–33)

马太福音:

主说,祂要在地心三日三夜。(马太福音12:40)

祂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6:21; 17:22–23; 20:18–19; 路加福音18:32–33; 24:46)

祂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27:40; 约翰福音2:19–20)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

耶稣在第三时辰被钉十字架。(马可福音15:25)

马太福音:

当主说,成了,并气绝时,有黑暗笼罩大地三小时之久,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37; 约翰福音19:30)

主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28:1; 马可福音16:2; 路加福音24:1; 约翰福音20:1)

由此可见,数字“三”表示完结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许多复合数字都从这个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如6,9,12,60,72;这些数字因此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30,300,3000也一样;因为如前所示,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此外,要知道,在圣言中,数字“三”论及真理,“二”和“四”论及良善;因为“二”和“四”表示完全,属灵的结合是爱,一切良善都属于爱;而属灵的完全由真理形成。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具有意义,就会认为并相信,当经上提到数字二和三,以及三和四时,所表示的,只是二和三,或少数,而它们表示所有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如在以下经文中。

以赛亚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论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少数余剩;经上之所以拿橄榄树抖动作对比,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树枝”表示由此而来的真理;“两三”表示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少数人,“两”表示良善,“三”表示真理;“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四”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五”表示少数。由于“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所以经上说“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多结果子的橄榄树”表示教会中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些数字的含义,所以经上说“两三”、“四五”,而不说两个和三个,四个和五个。

阿摩司书:

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阿摩司书4:8)

这论述的是在教会结束时,真理的缺乏,并表示那时,那些出于属灵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在教义中找不到任何真理,无论他们在哪里寻找。因此,经上说:“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两三个城”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城”表示教义的真理;“喝水”表示学习真理;“游荡”表示寻找;“不得满足”表示没有找到本身为真理的真理。经上之所以提到“两三个城”,是因为“两三”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

撒迦利亚书:

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在良善方面的荒废;“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表示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全地中”表示整个教会,“两分”表示一切良善。“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将存留,但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三分之一”表示存留的真理;“使他们经火”表示必须证明这些真理,看它们是否纯正;“被火试炼”是指被爱之情感证明;真理若与这情感不一致,就不是纯正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当爱之良善在教会中灭亡时,真理就不成为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获得自己的本质。

这清楚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所表示的,不是两三个人,而是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主的“名”也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 135节)。

这也清楚表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这些话表示,主降临之后,就是当祂自己被人认识,圣言的内层被祂揭示,并与祂同在时,无论总体上的教会,还是具体的教会之人,都会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纷争在里面;这由“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来表示;“家”表示总体上的教会和具体的教会之人,“三”表示真理,“两”表示良善;经上说“五口将要分裂”表示这种纷争将存在于那些被改造的人中间;因此,经上补充说: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3)

“父亲”表示教会的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谁看不出,此处不会用到数字五、二和三,除非它们具有意义?在圣言中,当“二或两”和“三”相随时,“五”表示一切;但当数字“十”或“二十”在前或随后时,“五”表示一些和少数。

类似事物由十诫中耶和华必追讨父母罪的“三四代”或“第三和第四代子孙”(出埃及记20:5; 民数记14:18; 申命记5:9–10)来表示。“三四代”表示所有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第三代”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第四代”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邪恶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三”表示虚假,“四”表示邪恶。谁看不出,在子孙身上追讨父母的罪,甚至直到三四代违反神性公义?因为主教导:

惟有犯罪的灵魂,却必死亡;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公义要归自己,恶人的邪恶也要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24:16; 列王纪下14:6)

这清楚表明,“三四代”不是指第三代和第四代,而是指这些数字所表示之物。阿摩司书(1:3, 6, 9, 11, 13; 2:1, 4, 6)中的“三番四次地犯罪”表示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仅仅数字就包含何等大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而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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