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4

714a.“看哪,有

714a.“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这从“龙”和“大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龙”是指一个纯属世而感官化,却又有本身属灵的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无论这知识或科学来自圣言、讲道,还是来自宗教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红”是指处于自我之爱及其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正如“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337, 424节),“红”论及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魔鬼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364节)。这表明,“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或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认为他们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是因为所有为身体和世界,不为神和天堂生活的人都变成纯属世和感官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从内在照着他的生活而得以形成;为身体和世界生活就是过一种属世和感官的生活,为神和天堂生活就是过一种属灵生活。

每个人从父母生来就是感官的;通过在世上的生活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也就是说,照着道德和文明的生活,以及由此所获得的光而变得理性;后来,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照着这些真理生活而变成一个属灵人。由此可见,一个知道圣言、教义或牧师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的人,无论他显得多么学识渊博,仍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因为知识(或科学)和推理能力不会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生活本身。其原因在于,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推理能力是纯属世的,因而也能被恶人所享有,甚至被最坏的人所享有;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和照之的生活却是那使人变得属灵的,因为生活就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意愿并实行真理;这种生活不可能只来自属世人,而必须来自属灵人,来自属灵人进入属世人的流注。事实上,热爱真理,出于热爱意愿它们,并出于这种意愿实行它们来自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来自主,在性质上是属天堂的,是神性;这一切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只能通过属灵心智间接流入,属灵心智能为了接受天堂的光和热,也就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打开和形成。这些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因为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人的遗传之恶就居于属世心智;因此,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只爱自我和世界,并出于爱去意愿,出于意愿去行这些恶,这些恶阻止了从天堂流入属世人的任何东西,以及在那里对它的接受。因此,主规定,这些邪恶可以通过打开并形成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并通过从主经由属灵心智进入属世心智的天堂流注而被移除,从而为属灵之爱的真理和良善提供一个地方。

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知道圣言和教会教义的事物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去生活;因此,尽管这些人从圣言知道许多东西,却仍是属世和感官的。在圣言中,这些人由“龙”来表示。他们之所以由“龙”来表示,是因为龙是一种不仅能在地上爬行,还能飞的蛇,它因此出现在天上;正是由于在天上的这种飞行和出现,龙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蛇”一般表示人的感官事物(参看AE 581节),这就是为何在启12:9和20:2,“龙”被称为“古蛇”。

714b.由于本章其余的经文和后面都论述了龙,所以要说明它总体和具体地表示哪种人。总体上说,它表示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处于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但具体地,它表示那些通过教义和生活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构成龙的头。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的身体,而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构成龙的外在部分。所有这些人也都歪曲和玷污了圣言,因为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由此变成纯属世的,甚至感官的;感官人由于谬误、感知的模糊和居于其中的身体邪恶而不能看见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感官层粘附于身体,这些事物来自身体。

(1)首先,“龙”表示总体上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拥有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因为“蛇”表示总体上人的感官事物,因而表示感官人;因此,“龙”,也就是会飞的蛇,表示能飞向天堂的感官人,因为他能出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说话和思考。事实上,圣言本身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因而在天堂中。但由于纯粹的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圣言中的事物生活,所以凡从圣言拥有知识,却没有照这知识生活的人都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

“龙”所表示的感官人是那些从天堂之光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只从世界之光中看到东西,并且当被自我之爱的火和由此而来的骄傲激发时,唯独从世界之光才能谈论神性事物,还能敏锐而轻易地推理它们的人;然而,他们仍旧不能看到这些事物是不是真理,将他们自童年时期起从老师或牧师那里、然后从教义所吸收、后来又通过未从内在来理解的某些圣言经文所确认的东西称为真理。他们因从天堂之光中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也看不见真理,而是看见虚假以取代真理,他们称这些虚假为真理;因为真理本身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见,而在世界之光中却看不见,除非这光被天堂之光光照。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所以他们只爱肉体和世俗的生活;由于这种生活的快乐和欲望在属世人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这些人的内层是污秽的,挤满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封住了一切入口或道路,阻止天堂之光和热的流注进入;因此,他们内在是魔鬼和撒但,无论他们通过谈吐和模仿的举止显得多么属灵,多么像基督徒。这些人就是纯感官的,因为他们表面上能谈论圣言的圣物,而内心却什么都不信;那些自认为相信的人只有从某个老师,或自我聪明所获得的一种历史、因而说服性的信仰,这种信仰本身是虚假的;然而,他们仍持守这种信仰,因为它能充当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的一种手段。“龙”就表示总体上的这些人。但龙具体地表示许多人,因为有些人与头有关,有些人与身体有关,有些人与外在部分有关。

(2)尤其与龙的头有关的人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与龙的头有关,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博学之士,被视为有学问的;事实上,他们确认以下信仰:他们只思想教会的教导就会得救,他们称这些教导为信仰。不过,要说明他们的教义和生活是何性质。他们的教义是,父神派祂那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世,好叫祂可以成为人,可以成全律法的一切,担当所有人的罪孽,受十字架的苦难;这样,父神就得到和解、动了慈心;那些出于信心处于对这些事的信仰之人就会被接到天堂;这种信心与主一起会代求和拯救;因此,这种信被赐给与父神分离的人类,作为接受和救赎的一个媒介,因为亚当吃了知识(或科学)树后,人就不再处于凭自己行善的状态,他因具有神的形像,因而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最后,上述这些事都是主的功德,人唯独凭主的功德才能得救。在教义方面的这些事物主要是那些处于唯信之人身上的信之事物。主若愿意,别处将解释并说明,没有人能凭属于理解力的任何属灵视觉感知、从而相信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事,只能从记忆知道、因而谈论它们,没有对它们的任何理解;因此,这种教义里面没有任何聪明智慧。

还要说明像这样的人在生活上是何品质。他们教导说,人通过唯信被神引导,甚至被引向行善的努力,行为上的良善本身对得救毫无贡献,但唯信可以,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因为他处于恩典,并且称义了。他们还设计出他们称之为唯信进程的一些步骤,甚至直到称义的最后阶段。第一步是在属于信仰的事物,尤其上述事物方面的信息;第二步是来自圣言或讲道的确认;第三步是心理调查,不管是不是这样;由于那时怀疑和随之而来的动摇,也就是试探流入,所以圣言对信仰运作的确认是必不可少的,人由此拥有信心,这就是胜利。他们补充说,必须注意,理解力不可以超越圣言对唯信称义的确认;如果它超越了这种确认,没有被保持在对信仰的服从中,那么这个人就屈服了。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是行善的努力;这是来自神的一种流注,这流注丝毫不来自人,是信的果子;因为他们说,一个人如此完全称义后,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任何良善也拯救不了他,但唯信能拯救他。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在生活上是什么样,即:他们为自己,而不是为神生活,为世界,而不是为天堂生活;因为这源于以下信仰:邪恶不会定罪,良善不会拯救。他们也不知道,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人应当避开邪恶,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又相信这是来自主,否则邪恶无法摆脱,良善无法被采用或归给。不过,别处会更详细地说明这个主题。

这就是那些形成龙头之人的教义和生活,他们大部分是学识渊博的显贵,很少来自普通民众;原因在于,领袖或前者视这些事为神学奥秘,普通人因世俗工作而无法理解它们。这些人属于龙的头,还因为他们败坏并歪曲圣言中教导爱、仁和生活的所有内容;事实上,就本身而言,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决不是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他们通过称圣言的一切要么为信,要么为一种他们不吃的果子而歪曲圣言,因为他们不思想生活或行为;因此,他们没有被这果子滋养。此外,他们只允许这些原则进入记忆,并从那里进入最接近记忆的思维,这是感官思维,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这种思维不会调查一件事是不是真的。因此,他们注意不让任何东西进入属于理解力的内在视觉,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信所说的这一切违背被光照的理解力,如同它们违背了圣言的真正意义一样。这就是为何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没有纯正真理,因为从一种虚假原则,如唯信,只能流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事实上,像唯信那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无仁之信不是信,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因此,谈论唯信就是谈论没有灵魂、因而没有生命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死的。

(3)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身,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研究圣言,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也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所有处于这种骄傲,同时在来自属世之光的聪明上很擅长的人都由此为自己孵化出教条;这是基督教界的一切异端和一切虚假的源头。必须解释一下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是什么样,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又是什么样。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主。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有来自他们自我的聪明,因为自我之爱正是人的自我,那些为了名声、荣耀和尊敬而阅读圣言,并从中收集教条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他们因不能看见任何真理,只能看见虚假,所以在龙的身体中;因为他们从圣言中收集并孵化出诸如支持他们的爱和从这些爱中流出的邪恶的那些东西,像那些与他们的教条相反的事物,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要么看不见,要么扭曲;但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并有利于永生和人灵魂的生命之人都从主拥有聪明。可以说,他们的聪明不是来自他们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因为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被提升到他们的自我之上,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被光照;在天堂之光中,真理从真理本身显现,因为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但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不能从他们自己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因为他们不断关注自我,并且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如此行。这就是为何他们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对他们自己教条的信仰,也就是置于知道和思考,却不同时置于生活,因而也不同时置于意愿和实行。因此,这些人构成龙的身体。这身体的心是自我之爱,其呼吸的气息,或它的灵是自我聪明的骄傲;龙因这两者而被称为“大红”,在希腊原文中,“红”这个词源自火红,因而源自爱和骄傲。

(4)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同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构成龙身的外在。外在或外层从内层发出,并像各个部位上的皮肤、鳞片和突起那样包含、围住和容纳内层。这些人构成龙身的外在,是因为他们没有圣言的属灵事物的聪明,或说不理解这些事物;事实上,他们只知道字义上的圣言,而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除非教义照亮道路,否则它可能会导致各种错误和虚假。因此,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异端,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还能欣然接受并捍卫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是给属世和感官人的,适应它的理解,并且常常有利于它;因此,除非从教义的角度,如同从一盏明灯去解读和看待它,否则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许多事上,它会把心智带入黑暗。然而,这些人却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智慧。

(5)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拜父神,视主为一个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而不是神,即便视为神,也是将祂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而不是置于它里面。这一点将在下文得以说明,那里论述了龙与米迦勒的争战。

(6)由此可见,龙的“尾巴”表示那些构成龙头、龙身和龙的外在部分的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龙的尾巴,和一切动物的尾巴一样,都是脊柱的延续,也就是脑的延伸;因此,它照着可以说它所爱抚的头和身体的欲望、贪求和快乐而移动、弯曲和来回摆动。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他们由于自我之爱而属世和感官化,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故经上说:“龙和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天上的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扭曲、玷污、因而摧毁它们。

“他的尾巴”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人构成龙,以及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摧毁,对此,我蒙允许在灵界见过两三次;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当这些人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长着一条长尾巴的龙;当许多这样的人出现时,这尾巴看似从南方穿过西方延伸到北方;这尾巴似乎还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摔在地上。

714c.由于“龙”表示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他的尾巴”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所以在圣言中,龙的“住处”和“床”表示只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干旱之地要变为水池,干渴之地要变为水泉;在龙(或蛇)的住处,就是它的巢穴,必有青草代替芦苇和灯心草。(以赛亚书35:7)

这些话论及主降临和祂在外邦人中间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话的意思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必在它们以前所不在的地方,甚至在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干旱和干渴之地”和“龙的住处”,以及“芦苇和灯心草”表示以前虚假和邪恶所在的地方;而“水池”、“水泉”,以前龙所在的“巢穴”和“青草”表示那时他们将拥有的真理和良善。

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耶利米书9:11)

同一先知书:

看哪,有风声传来,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犹大城邑”表示教义,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由此产生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因为被歪曲的真理就是纯粹的虚假,被玷污的良善就是纯粹的邪恶;“风声和从北方之地而来的大骚动”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与良善争战的邪恶;“北方之地”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所在之地。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耶利米书49:33)

“夏琐”表示属灵的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表示它们的毁灭,甚至直到它们不复存在,虚假和邪恶取而代之;“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表示教会的真理将不再剩下,“人子”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赛亚书:

她的宫殿要长出荆棘,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叫她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这些话论及以东和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荆棘,蒺藜和刺草”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和邪恶;“宫殿和堡垒”表示捍卫它们的教条;而“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猫头鹰”表示那些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它们的女儿”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

同一先知书:

鸮鸟必在她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这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鸮鸟所在的“宫(殿)”和龙所在的“殿”表示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玷污和亵渎了,“鸮鸟”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龙”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良善。

弥迦书:

为此我要悲痛哀号,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这段经文论述了撒玛利亚的荒废,撒玛利亚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在此表示被荒废的教会;“剥光赤身而行”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毁灭;“悲痛哀号”表示为它哀恸,“哀号如龙”表示为被毁灭的良善哀恸,“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表示为被毁灭的真理哀恸。经上以一种代表性的意义说,哀号和悲鸣“如龙和猫头鹰女儿”,以及“剥光赤身而行”,“剥光”与龙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良善,“赤身”与“猫头鹰的女儿”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真理。

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要让巴比伦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耶利米书51:34, 37)

此处“巴比伦”和“尼布甲尼撒”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他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表示对一切真理的驱散,由此对一切良善的毁灭,“鲸鱼或海怪”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这个词用于这两者。“巴比伦要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表示因他们的玷污和亵渎而对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无人居住”表示任何人里面都没有良善。

约伯记:

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我在会中站着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这些话论及他在试探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为自己受到诅咒;因此,“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表示就像一个魔鬼,没有爱之良善;“在会中站着呼求”表示在真理当中,却又处于虚假;“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表示与那些处于邪恶、没有良善,处于虚假、没有真理的人合而为一,“龙”表示那些玷污良善,把它们扭曲成邪恶的人,“鸣角鸮的女儿”表示那些如此对待真理的人。

大卫诗篇:

我们的心没有退后,我们的步伐也没有偏离你的路,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试探。“神在龙之地压伤他,以死荫遮盖他”表示这样就像感官人那样切断了从天堂而出的流注,所以他无法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龙之地”表示地狱中那些系龙们的人,也就是那些在自己里面摧毁一切良善的人所在之地;这些人所处的虚假被称为“死荫”。

又:

你必践踏狮子和虺蛇,践踏狮子和龙;因为他把他的爱放在我身上,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诗篇91:13, 14)

“践踏狮子和虺蛇”表示摧毁荒废教会真理的内在和外在虚假;“践踏狮子和龙”表示摧毁荒废教会良善的内在和外在虚假;“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导一个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离开虚假,把他引向内在真理和良善,“搭救”表示引导离开虚假,“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向内在真理,“知道我的名”表示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

玛拉基书:

我恨恶以扫,使他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以扫”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邪恶的人;因此,经上说:“我恨恶以扫。”“我使他的群山荒废”表示属世人的爱之良善将被摧毁;“我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表示这良善的真理将被感官人的虚假摧毁。

以西结书:

埃及王法老,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龙(或鲸鱼),看哪,我与你作对;你曾说,我的河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4; 32:2)

这段经文描述了属世和感官人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埃及王法老”表示属世和感官人;“龙(或鲸鱼)”表示在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虚假或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被歪曲的事物方面的属世和感官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3a节)。

摩西五经: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 33)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9b节)。在那里,“他们的酒”被称为“龙的毒液,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的教会真理是外在的,其中内在有地狱的邪恶和虚假;“龙和虺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充满可怕的邪恶和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原因在于,属世人没有通过属灵心智从主那里接受任何东西;因此,凡它所接受的,都来自地狱。

714d.“龙”表示诸如前面已经阐述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更充分地看出来,即:他对即将生产、逃到旷野的妇人的敌意,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这一点从启16:13–15, 20:2, 7, 8, 10, 14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说“他被捆绑一千年,后来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列族,就是聚集歌革和玛各去与圣徒争战”,后来又说“他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由此可见,“龙”表示那些因不承认仁与爱之良善是用于救赎的媒介或手段而没有这良善,反而视该良善为他们出于说服而称之为信的一种知识(或科学)的人;当仁与爱之良善没有通过人的生活被植入时,邪恶就取而代之,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

由于“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这些事物不是邪恶,只有在那些邪恶的人那里才是邪恶,还由于在希伯来语,表示龙的这个词与表示无毒之蛇的词是一样的,所以在圣言中,当“龙”是指这些蛇时,“龙”表示并非邪恶的感官事物,或就人而言,并不邪恶的感官人。在希伯来语,这个词是指龙和这种蛇,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当摩西被吩咐从荆棘中把他的杖丢在地上,它变作蛇时,他就捉住它的尾巴,它在他手里又变成一根杖。(出埃及记4:3, 4)

出埃及记:

摩西拿杖,把它丢在法老面前, 它就变作蛇(龙),术士也用他们的杖照样行了;但摩西的杖,那时是一条蛇(龙),吞了术士的杖,就是蛇(龙)。(出埃及记7:9–12)

在原文,前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蛇这个词和后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这个词是不同的;在前面的经文中,经上用的是在圣言的其它部分通常用于蛇的词,但在后面的经文中,这个词被译为“龙”;因此,也可以这样翻译,当摩西的杖被丢在法老面前时,它又变成龙。由此可知,“龙”与“蛇”一样,在好的意义上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前提是它不邪恶或恶毒。

以赛亚书也提到这种较温和意义上的“龙”:

田野的野兽必尊重我,龙和猫头鹰的女儿也必如此,因我使旷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

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山冈上,喘风或气好像龙;它们的眼目因无草而失明。(耶利米书14:5, 6)

在这些经文中,被译为“龙”的这个词与通常译为“蛇”的词是一样的,还译为海中的“鲸鱼”,这些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总体上人的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因此,最后这句经文可以译为:“它们喘风好像鲸鱼。”在以赛亚书(51:9)、耶利米书(51:34)、以西结书(29:3, 4)、大卫诗篇(74:13, 14)同样如此。此外,也有些纯感官人是善的。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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