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3.启12:3.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这从“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迹象”是指神性的启示、显现和证明(对此,参看AE 706节);它与攻击给新教会的教义,以及被谁攻击有关,这一点从描述这迹象的下文明显看出来。“大红龙,古蛇”是指那些即将攻击这个教义的人;攻击本身由这些话来描述:“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与米迦勒争战”、最后“他把妇人追到旷野,在那里就在妇人后面吐出水来,像河一样”;以及下文进一步的描述。不过,以下章节会解释“龙”所指的人是谁;我们在此只说明,他们是那些只通过外在事物,不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天使交流的人,因为经上说,这龙出现在“天上”;那些与天堂没有交流的人不可能出现在天上,因为他们都在地狱;他们就是那些否认神,尤其否认主,轻视圣言并毁谤它,不信永生的人;总之,他们都是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过着一种敌意、仇恨、报复、欺骗的生活,并以这些为快乐的人。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龙”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在世时与天堂有一种外在交流,却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从阅读圣言、由此而来的讲道和照其教会的条例所举行的外在敬拜中获得这种交流;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虽拥有与天堂的交流,但却没有内在交流。下文也会解释为何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