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3.启12:3.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这从“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迹象”是指神性的启示、显现和证明(对此,参看AE 706节);它与攻击给新教会的教义,以及被谁攻击有关,这一点从描述这迹象的下文明显看出来。“大红龙,古蛇”是指那些即将攻击这个教义的人;攻击本身由这些话来描述:“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与米迦勒争战”、最后“他把妇人追到旷野,在那里就在妇人后面吐出水来,像河一样”;以及下文进一步的描述。不过,以下章节会解释“龙”所指的人是谁;我们在此只说明,他们是那些只通过外在事物,不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天使交流的人,因为经上说,这龙出现在“天上”;那些与天堂没有交流的人不可能出现在天上,因为他们都在地狱;他们就是那些否认神,尤其否认主,轻视圣言并毁谤它,不信永生的人;总之,他们都是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过着一种敌意、仇恨、报复、欺骗的生活,并以这些为快乐的人。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龙”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在世时与天堂有一种外在交流,却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从阅读圣言、由此而来的讲道和照其教会的条例所举行的外在敬拜中获得这种交流;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虽拥有与天堂的交流,但却没有内在交流。下文也会解释为何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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