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3.启12:3.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这从“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迹象”是指神性的启示、显现和证明(对此,参看AE 706节);它与攻击给新教会的教义,以及被谁攻击有关,这一点从描述这迹象的下文明显看出来。“大红龙,古蛇”是指那些即将攻击这个教义的人;攻击本身由这些话来描述:“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与米迦勒争战”、最后“他把妇人追到旷野,在那里就在妇人后面吐出水来,像河一样”;以及下文进一步的描述。不过,以下章节会解释“龙”所指的人是谁;我们在此只说明,他们是那些只通过外在事物,不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天使交流的人,因为经上说,这龙出现在“天上”;那些与天堂没有交流的人不可能出现在天上,因为他们都在地狱;他们就是那些否认神,尤其否认主,轻视圣言并毁谤它,不信永生的人;总之,他们都是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过着一种敌意、仇恨、报复、欺骗的生活,并以这些为快乐的人。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龙”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在世时与天堂有一种外在交流,却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从阅读圣言、由此而来的讲道和照其教会的条例所举行的外在敬拜中获得这种交流;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虽拥有与天堂的交流,但却没有内在交流。下文也会解释为何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