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3.启12:3.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这从“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迹象”是指神性的启示、显现和证明(对此,参看AE 706节);它与攻击给新教会的教义,以及被谁攻击有关,这一点从描述这迹象的下文明显看出来。“大红龙,古蛇”是指那些即将攻击这个教义的人;攻击本身由这些话来描述:“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与米迦勒争战”、最后“他把妇人追到旷野,在那里就在妇人后面吐出水来,像河一样”;以及下文进一步的描述。不过,以下章节会解释“龙”所指的人是谁;我们在此只说明,他们是那些只通过外在事物,不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天使交流的人,因为经上说,这龙出现在“天上”;那些与天堂没有交流的人不可能出现在天上,因为他们都在地狱;他们就是那些否认神,尤其否认主,轻视圣言并毁谤它,不信永生的人;总之,他们都是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过着一种敌意、仇恨、报复、欺骗的生活,并以这些为快乐的人。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龙”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在世时与天堂有一种外在交流,却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从阅读圣言、由此而来的讲道和照其教会的条例所举行的外在敬拜中获得这种交流;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虽拥有与天堂的交流,但却没有内在交流。下文也会解释为何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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