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启12:3–4.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713节);“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714节);“七头”表示他们已经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715节);“十角”表示大能(716节);“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示在秩序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字义的真理(717节)。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718—719节);“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它们的灭绝和毁灭(720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对那些将从主处于教义,并由此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里面的教会的仇恨(721节);“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722节)。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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