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启12:3–4.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713节);“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714节);“七头”表示他们已经玷污的圣言圣物的知识或科学(715节);“十角”表示大能(716节);“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示在秩序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字义的真理(717节)。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718—719节);“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它们的灭绝和毁灭(720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对那些将从主处于教义,并由此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里面的教会的仇恨(721节);“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722节)。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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