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这从“头”、“冠冕”、“星”和“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553, 577a节),在此是指那些属于“身披日头,脚踏月亮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智慧和聪明;“冠冕”也表示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126, 218, 272节);“星”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和知识(对此,参看AE 72, 402, 535节);“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和良善(参看AE 430节)。由此清楚可知,妇人“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在经上说那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之后,这话就论到她,因为“日头”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月亮”表示仁之信,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从这些流出。事实上,热和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是爱之良善,光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这两者构成天使和世人的智慧和聪明,因为爱之良善进入他们的意愿,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理解力,而智慧就居于在一起的意愿和理解力中。
773.“细麻布,紫色料,绸子,朱红色料”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作为一类,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72节)。而现在这些事物,就是细麻布、紫色料、绸子和朱红色料,作为一类,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因为那些在天上和教会的人当中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则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后一类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相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故此处提到这些事物,因为它们是按次序来的。这些人与前面那些人的情形是一样的,故可参看前面那一节(772节),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这将在下一章解释这些话时予以告知,即:“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19:8,814,815节)。“紫色”表示属天的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真理(参看725节)。“绸子”(或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表示良善,因其光亮表示真理。“绸子”(或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13)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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