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这从“头”、“冠冕”、“星”和“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553, 577a节),在此是指那些属于“身披日头,脚踏月亮的妇人”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智慧和聪明;“冠冕”也表示智慧和聪明(对此,参看AE 126, 218, 272节);“星”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和知识(对此,参看AE 72, 402, 535节);“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和良善(参看AE 430节)。由此清楚可知,妇人“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在经上说那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之后,这话就论到她,因为“日头”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月亮”表示仁之信,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从这些流出。事实上,热和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是爱之良善,光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这两者构成天使和世人的智慧和聪明,因为爱之良善进入他们的意愿,来自这良善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理解力,而智慧就居于在一起的意愿和理解力中。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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