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65.启16:3.“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表示教会在属世人中的真理知识上所显现的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961节);“海”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 342e, 511, 876, 931, 93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就是知识;因此,“海”表示在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因为良善的知识也是真理的知识;真理就是知道一件事是良善,并且它就是这种良善;真理也是以理解力看见各种良善及其不同,还看到被称为邪恶的它们的反面;就知识而言,它们是真理;这些本质上并不是良善,直到它们被感觉为快乐或不快乐,也就是它们被明显感知到,或出于某种爱被感知到的时候。
(续:第三诫)
我们现在解释第三诫,即:当守安息日为圣。第三诫和第四诫包含那些必须做的那些事,也就是说,当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其余的诫命包含那些决不可做的事;也就是说,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这两条诫命是要行出的诫命,因为其余诫命的神圣性取决于它们。事实上,“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也表示祂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因而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安息日的含义,所以安息日是以色列教会中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17:20–27)和别处。它之所以是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是因为敬拜的一切的首要原则就是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没有这种承认,人只能出于自己相信和实行,出于自己相信就是相信虚假,出于自己实行就是实行邪恶,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对这些问题,即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安息日代表这种合一和对它的神圣承认,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即:“安息日”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内义上表示主的人身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一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而表示天上的婚姻(AC 8495, 10356, 10730节)。因此,安息日的安息表示这合一的状态,因为那时主安息了;通过这合一也有了天上和地上的平安和救恩。在相对意义上,“安息”表示人与主的结合,因为那时人有了平安和救恩(AC 8494, 8510, 10360, 10367, 10370, 10374, 10668, 10730节)。安息日之前的六日表示合一和结合之前的劳碌和争战(AC 8510, 8888, 9431, 10360, 10667节)。
正在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真理,通过真理正被引向良善,并进入良善时;另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良善时。当人处于第一种状态时,他处于争战或试探;但当他处于第二种状态时,就处于平安的宁静。前一种状态由安息日之前的“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的安息来表示(AC 9274, 9431, 10360节)。主也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当祂是神性真理,并出于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征服它们时;另一种是当祂通过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而变成神性良善时。在至高意义上,前一种状态由“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来表示(AC 10360节)。安息日因代表这些事,所以是敬拜的主要代表,是至圣的(AC 10357, 10372节)。“在安息日作工”表示不是被主引领,而是被自己引领,因而表示分离(AC 7893, 8495, 10360, 10362, 10365节)。现在安息日不具有代表性了了,而是教导的一日(AC 10360e节)。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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