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960

960a.“你们去,

960a.“你们去,把盛神烈怒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状态。这从“神烈怒的小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烈怒的小瓶”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神烈怒的小瓶”与前一章中的“灾”(启示录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那里的“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神的烈怒”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神的烈怒”论及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地”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把这些小瓶倒在地上”表示如此产生的教会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教会的荒废被归因于神,因此,它们被表现为从天上流出来;然而,它们丝毫不来自神,只来自人。尽管如此,经上在圣言字义上如此说,是因为它在人看来就是这样;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由表象构成。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小瓶”,是因为小瓶是器皿,器皿与它们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圣杯、碗、杯与它们所盛的葡萄酒或其它酒;又如香炉和其它许多器皿。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由自然界中的终端事物构成;因为内层或更高事物就建立在终端之上,并以它们为基础。小瓶、圣杯、杯子、碗和盘被提及以代替它们所容纳之物,因而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醉酒或疯狂。它们还表示试探,以及来自主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疯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耶和华愤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叫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因剑发狂。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此处“酒杯”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喝”表示归给自己或采用;“发狂”表示属灵地疯狂,当虚假被称为真理,真理被称为虚假时,属灵的疯狂就会发生。要喝的“民族”表示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那里列举了要喝的许多民族;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民族,而是它们所表示的邪恶;正是邪恶喝虚假,也就是采用虚假或把虚假归给自己。“酒杯”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他们因剑发狂”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金杯”表示摧毁良善的虚假;“巴比伦”表示利用教会的圣物对天堂和人类灵魂的统治,亵渎的虚假就源于这种统治;“使地沉醉”表示迷住教会,以至于再也看不到任何真理。“酒”表示这种虚假。

以西结书:

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必把她的杯交在你的手中。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必喝你姐姐的杯,那杯又深又广,盛得甚多,你必成为嗤笑和讥讽;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你所必喝并压出的毁灭和凄凉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你必打碎杯片。(以西结书23:31–34)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属天教会;撒玛利亚,也就是“姐姐”,在此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因为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民族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但在这种情况下,“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表示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摧毁的教会。“姐姐的杯,又深又广”、“他们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他们必喝并压出这杯,打碎杯片”描述了教会在犹太民族中间的完全毁灭。它被称为“毁灭和凄凉的杯”,是因为“毁灭”论及良善,“凄凉”论及真理。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必使耶路撒冷向四围的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哈巴谷书:

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6)

“杯”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可耻的呕吐物”论及这杯;故经上说“临到你的荣耀”,“荣耀”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杯”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吸吮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迷惑人或把人引入歧途的虚假和邪恶,“暴风”表示对真理的猛烈攻击。这些事物被称为“杯中的份”,是因为“杯”作为一种容器,表示它们。“调和”和“满了搀杂的料”表示歪曲并亵渎真理。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虚假和邪恶对真理和良善的摧毁都被归咎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他们必从耶和华手中接祂愤怒的杯”、“耶和华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它还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杯”。然而,必须明白的是,摧毁丝毫不来自耶和华,而是完全来自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属世人只看到神向那些蔑视和亵渎祂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把荣耀归给祂的人发怒,惩罚他们,定他们的罪,并把他们扔进地狱。但以这种方式思考是属世的;因此,经上就按属世的圣言字义如此说。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9, 10)

又: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又:

一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这清楚表明,天使的七“小瓶”表示什么,他们把这七小瓶倒在地上、海中,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倒在日头、兽的宝座和幼发拉底大河上,又倒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是指这些所描述的摧毁的状态。

960b.“圣杯”或“杯”表示试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对西庇太的儿子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说,我们能。然后祂对他们说,我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不过,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893节)。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在这些经文中,“杯”或“圣杯”明显表示试探。在以赛亚书(51:17, 22)中也是如此,在那里,它还被称为“神愤怒的杯”和“颤抖的杯”。

由于“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杯”所表示的。福音书: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17, 18)

由于主的“血”,以及“酒”,因而“杯”都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这是我的血。”由于主与教会的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所以它被称为“新约的血”。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329a-f, 476, 748节),“约”表示结合(AE 701节)。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分额,是我杯中的份;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当着我敌人的面,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在这些经文中,“杯”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杯”的含义,所以它也被称为救恩的杯(诗篇116:13)、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马可福音:

凡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他决不会失掉赏赐。(马可福音9:41)

“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一杯水喝”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主教导真理,以及教导真理。“因主的名给一杯水”是指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福音书: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11:39)

主之所以提到“杯”和“盘”,是因为容纳之物或容器与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食物”表示圣言和教义的良善。当虚假和邪恶被移除时,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从内在被洁净了;但当它们没有被移除时,它就不洁净。事实上,内层如何,外层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层不会变成外层的样子。因为内层流入外层,并安排它与自身相一致,但反过来不行。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来自神并且就是神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神性真理,对我们来说,就是圣言,所以它是不可遭到亵渎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是最神圣的;当它的神圣性被否认时,如当它被蔑视,弃绝,遭到轻蔑对待时的情形,它就被亵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天堂就关闭了,人就被留给地狱。因为圣言是天堂与教会结合的唯一媒介;因此,当圣言从心里被弃绝时,这种结合就松开了;这时人因被留给地狱而不再承认教会的任何真理。

有两样东西使得天堂向教会之人关闭。一个是对主神性的否认,一个是对圣言神圣性的否认。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的全部,构成天堂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这清楚表明,人若否认这一个或那一个,就是否认天堂的全部,天堂来自神性真理,并凭神性真理存在;因此,他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联系,从而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结合。亵渎圣言就等于“亵渎或毁谤圣灵”,任何人都不得赦免。所以这条诫命还说,凡亵渎神之名的,必不以他为无罪,或说不能不受惩罚。


诠释启示录 #802

802a.启13:7

802a.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组合的人争战。这从“战(争)”、“圣徒”和“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战(争)”是指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因此,“作战”是指从真理与虚假交战,并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在此是指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胜过他们”是指使它们属于他们的教义,由此属于他们的宗教;这一点是通过推理实现的,他们通过这些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用来确认其推理的一些经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因此,这些话也表示那些没有跟进,或不理解他们的推理之人,就是他们通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而推理信仰如何能与善行结合。由此可见,“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这些组合的人争战。

前面几个地方已经论述了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捍卫者用来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表象的推理,通过这些推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清除这些不一致,而是仿佛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蛛蛛网,以便催生对虚假的信,这一点可从前面的引证(AE 780a—781a,b, 786, 790a节),以及下面这些事明显看出来:他们通过教义、讲道和著述主张并坚持认为,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还认为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通过这种运作,一个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就不是罪了,而是本性的软弱;故意或自愿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进行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最后可以推知,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

这就是他们编织的网,他们通过这张网诱使简单人相信:从只交托给教师和学者的智慧或内在感知的宝库中,他们已经提取出强有力的论据,以建立信与人那一方行善的任何明显努力,也就是意愿分离的教义。他们就这样对自己和教会的所有人松开缰绳,放任自由地照着自己的喜好和特定倾向而在各种欲望的放纵中行事和生活,或说照着一切欲望的倾斜和趋向行事和生活。由于这个信条取悦肉体和眼目,所以普通人很乐意接受它。因此,这就是此处“又赐予这兽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所表示的。不过,为了避免从这些狡猾的推理中提取出的毒素传染给那些在开始担任神职人员时,开始接受这个信条的教会领袖,并从他们传染给教会的人,我想再次讨论刚才提到的关于信与人所行的良善分离的论据,以及关于人为的错误结合的论据,他们通过这些结合从某种事物走向无有,从真理走向虚假,我还想将包含在这个信条中,比包含在异端邪说中的还要多,并不断从它那里涌出的可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呈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解力面前。

802b.第一,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这是真的。由于人不能凭自己拥有任何信,所以可推知,他因不能从自己做任何事,故不能凭自己相信任何事。在教会里,有谁不承认信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论及信的话和论及作为的话完全是一样的。论到作为,有人说,如果它们来自人,并且只要它们来自人,就不会使人称义。如果信来自人,并且只要它来自人,信也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从自己那里相信,因为他明显在自己里面貌似凭自己思考,并愿意思考属于其信的东西。因此,如果这同样适用于信,就像适用于作为一样,那么可推知,只有选民才能有信并得救。这涉及预定论,结果,恶人会变得不加注意,或说各种生活安全由此流出,而善人则被剥夺一切希望,由此导致绝望;然而,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那些学习并实行真理的人被称为选民。由于信与善行的情况是一样的,所以根据这个教义可以推知,人只能,也应当像一个机器人,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行动,只等着被来自神的流注驱动,从而继续不思考,也不意愿圣言所吩咐的任何事;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不断从自己意愿和思考某种东西。由于来自人自己的东西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地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就是反对神,这两个对立面无法同时共存,所以这样一个人要么变得愚蠢,要么成为无神论者。如果在此之后,有人说,由于信被赐下作为得救的手段,所以它能被人貌似凭自己接受,那么他会说这是真的。但有信,也就是说,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并由此貌似凭自己说话,却因一件事就是如此而不能貌似凭自己意愿它,就是在毁灭信;因为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是虚无。但如果有人说,使人称义的信就是简单地相信父神差遣了圣子,好叫祂通过十字架受难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救赎和拯救,这并不涉及任何要做的事,因为使人得救的是归算,那么可推知(因这种相信里面没有天堂的任何真理,如将在它自己的地方所说明的),这等于说,对虚假的信,也就是死的信使人称义。

第二,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神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这是真的,而且大部分是在人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神仍赐予人感知得救所必需的那些东西的能力。因为神作工是为了叫人可以思考并说那些属于信的事,也可以意愿并实行那些属于爱的事;当人以这种方式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必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因为神在人里面那些来自祂自己而在他里面的事物上运作,也就是说,祂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行运作。因此,当神使前者存在于理解力中,使后者存在于意愿中时,在人看来,它们似乎是他自己的,他也当作自己的把它们带出来。任何人都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从神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对人来说,知道并承认这些来自神,就足够了。这神性运作本身经常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发生,但人能意识到结果。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除非是从天上赐给他的,否则人什么都得不到。(约翰福音3: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如果人在思考真理和实行良善时,没有意识,免得它们被当成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那么他要么像一个动物,要么像一根树干,从而不能思考并意愿神的任何东西,或来自神的任何东西;因此,他将不能通过信和爱与神结合,并活到永远。动物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不能思考和讲说真理,也不能从神意愿和实行良善,但人却能;因此,他们能相信他们所思考的事,热爱他们所意愿的事,并且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如果真的不貌似凭自己,那么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就会流过去,不会被接受,因为人就像一个没有底的器皿,不能盛水。人的思维是真理的容器,人的意愿是良善的容器;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意识到它。如果没有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有相互作用;因为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属神的东西就好像属于人。每一个想要与别人结合的行动主体都必须拥有似乎属于对方自己的某种事物,以实现与它的结合,否则就不可能有反应。在既没有作用,也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结合是不可能的。人里面与神,唯一的行动主体结合的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这些官能是人的;它们虽来自神,但不能不貌似凭自己行动。由此可推知,不如此行动的真理和良善什么都不是。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圣言吩咐,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众所周知,人能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他也能因它们是罪而停止它们。但他却不能凭自己停止它们,只能从神停止它们;然而,当他从神停止它们时,他仍认为他愿意停止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因此他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因称通奸为罪而活在贞洁中,并热爱贞洁,这貌似是凭他自己;他因称偷盗为罪而诚实生活,并热爱诚实,这也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谋杀为罪时,就活在仁爱中,并热爱仁爱,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假见证为罪时,他活在真理和公义中,并热爱真理和公义,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尽管他貌似凭自己活出这些,并热爱它们,但他仍是从神那里活出并热爱它们的;因为凡一个人貌似凭自己从贞洁本身、诚实本身、仁爱本身、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所做的,他都是从神做的;因此,它们都是良善。总之,当邪恶被移除时,人出于这些原则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神,并且就是良善。但在邪恶移除之前,人所做的一切虽然是贞洁的作为,诚实的作为,仁爱的作为,或真理和公义的作为,却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由于一切作为,包括从神所做的作为和不是从神所做的作为,必须由人,或貌似由人来完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作为”、“行为”、“作工或工作”和“实行或遵行”,如果根据那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之人的教义的内在意义,它们都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神来做的,那么经上根本不会提到并吩咐它们。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不是罪,而是他本性的软弱;自愿或故意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这就是那些深入调查研究信仰与善行分离的奥秘之人的宣告,只是照着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能力而各有不同;它们都是推论。因为那些将拯救的一切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或说将拯救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他们处于恩典,有些人说,他们在神里面。若处于恩典,他们就得出结论说,邪恶不会被看到,即便被看到,它们也立刻被赦免了;因此,邪恶不是罪,因为罪会定人的罪,这些邪恶是本性的软弱。由于来自意愿或自愿的邪恶(它们在圣言中被称为“昂然无惧地犯罪”)不是本性的软弱,所以他们说,它们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因为通过信的称义处于良善的人无需生活的悔改;一些人还补充说,因为这些邪恶是经许可而做的。这些事也是从以下事实得出的:他们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得到救赎了,在神面前洁净了,也重生了;由于他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主的功德被归于和归算给他,他凭这归算,连同救赎和重生而被接纳为神的儿子,并被父神引领,被圣灵光照;因此,他的作为也被接纳,因为他的邪恶不像其他人的邪恶那样是邪恶;它们不定人的罪,故不能被称为罪,而是被称为软弱,就是诸如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粘附于每个人的那种,这些软弱一出现,就被赦免并逐出。那些持有唯信教条的人照着他们对信的本质、信与生活良善的分离,或信与这些良善的结合的观念而怀有这些和其它各种观点。但没有必要调查这一切细节,因为它们都是从一个虚假原则中流出的溪流,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只能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当独自思考时,谁不知道并承认,人应当检查自己,在神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憎恨它们,然后过一种新生活,好承受永生?教会中指定的祷告,尤其预备参加圣餐礼的祷告都教导了这些事;圣言,以及取自圣言的讲道也教导了它们;但凡被光照的理性也会宣称这些事。然而,一旦有人研究唯信教义的奥秘,渴望由此获得博学的名声,这真理之光就会熄灭。他因被自我之爱引领,由此被自我聪明的骄傲引领,就背离了普通人的信仰,转而信奉摧毁圣言的一切真理和天堂的一切真理的虚假。这种人因被视为有学问的,所以会吸引并迷惑许多人;因此,他通过以下教导分散了他应当聚集的绵羊:那能怀着信心思考并宣称基督为他受苦,由此救赎了他的人,邪恶不定他的罪。但这种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这些人与那些从幻想中获得视觉,或视觉失常的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看到人,就以为是幽灵,看到幻影,就以为是人;因此,他们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尤其当虚假之光产生的幻想形成与这光一致的形像时。他们在他们的奥秘所造成的谵妄中看到智慧;殊不知,那些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在结束这个世界的生活之后,或说在未来的世界,都会有(译注:比他们)更好的命运。

第四,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他们想通过这些手段说服其他人相信,他们正在验证圣言的一切;而事实上,他们正在歪曲圣言的一切,因为得出的这个结论既是自相矛盾,也是一个谎言。说行善意味着有信,然而,所接受的信不仅将善行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还把它从得救的手段中排除,这是自相矛盾的;与某种事物分离,并从这种事物中被排除(因而与据说不仅是某种事物,还是一切事物的信分离,并从信中被排除)的东西,决不能存在于该事物里面,因而不能被它理解。说拯救人并属灵、据说还属于信的东西同时是指不拯救人,也不属灵的东西,这也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称信为拯救人并属灵的,但又称作为不拯救人,因而不属灵。说圣言中的“作为”和“行为”是指神性运作,没有人的任何合作,而人却被吩咐做它们,这是一个谎言。说“善行”是指被接受、被称为拯救的信,而信只属于思维,根本不属于意愿,这也是一个谎言。此外,他们还说,圣言提到“作为”和“行为”是为了简单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信的奥秘。然而,值得注意的事,相信一个人或说相信一个人的存在是一回事,信他或信奉他是另一回事;如相信有一位神和信祂(译注:是两回事)。信神,或信祂的名表示既实行又有信,如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不是从血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不是从肉欲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之爱而处于欲望的人;“不是从人意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处于虚假的人;“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名,因而被称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种信不是当今教会的教师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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