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960

960a.“你们去,

960a.“你们去,把盛神烈怒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状态。这从“神烈怒的小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烈怒的小瓶”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神烈怒的小瓶”与前一章中的“灾”(启示录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那里的“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神的烈怒”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神的烈怒”论及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地”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把这些小瓶倒在地上”表示如此产生的教会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教会的荒废被归因于神,因此,它们被表现为从天上流出来;然而,它们丝毫不来自神,只来自人。尽管如此,经上在圣言字义上如此说,是因为它在人看来就是这样;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由表象构成。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小瓶”,是因为小瓶是器皿,器皿与它们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圣杯、碗、杯与它们所盛的葡萄酒或其它酒;又如香炉和其它许多器皿。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由自然界中的终端事物构成;因为内层或更高事物就建立在终端之上,并以它们为基础。小瓶、圣杯、杯子、碗和盘被提及以代替它们所容纳之物,因而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醉酒或疯狂。它们还表示试探,以及来自主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疯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耶和华愤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叫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因剑发狂。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此处“酒杯”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喝”表示归给自己或采用;“发狂”表示属灵地疯狂,当虚假被称为真理,真理被称为虚假时,属灵的疯狂就会发生。要喝的“民族”表示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那里列举了要喝的许多民族;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民族,而是它们所表示的邪恶;正是邪恶喝虚假,也就是采用虚假或把虚假归给自己。“酒杯”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他们因剑发狂”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金杯”表示摧毁良善的虚假;“巴比伦”表示利用教会的圣物对天堂和人类灵魂的统治,亵渎的虚假就源于这种统治;“使地沉醉”表示迷住教会,以至于再也看不到任何真理。“酒”表示这种虚假。

以西结书:

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必把她的杯交在你的手中。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必喝你姐姐的杯,那杯又深又广,盛得甚多,你必成为嗤笑和讥讽;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你所必喝并压出的毁灭和凄凉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你必打碎杯片。(以西结书23:31–34)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属天教会;撒玛利亚,也就是“姐姐”,在此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因为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民族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但在这种情况下,“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表示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摧毁的教会。“姐姐的杯,又深又广”、“他们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他们必喝并压出这杯,打碎杯片”描述了教会在犹太民族中间的完全毁灭。它被称为“毁灭和凄凉的杯”,是因为“毁灭”论及良善,“凄凉”论及真理。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必使耶路撒冷向四围的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哈巴谷书:

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6)

“杯”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可耻的呕吐物”论及这杯;故经上说“临到你的荣耀”,“荣耀”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杯”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吸吮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迷惑人或把人引入歧途的虚假和邪恶,“暴风”表示对真理的猛烈攻击。这些事物被称为“杯中的份”,是因为“杯”作为一种容器,表示它们。“调和”和“满了搀杂的料”表示歪曲并亵渎真理。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虚假和邪恶对真理和良善的摧毁都被归咎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他们必从耶和华手中接祂愤怒的杯”、“耶和华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它还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杯”。然而,必须明白的是,摧毁丝毫不来自耶和华,而是完全来自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属世人只看到神向那些蔑视和亵渎祂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把荣耀归给祂的人发怒,惩罚他们,定他们的罪,并把他们扔进地狱。但以这种方式思考是属世的;因此,经上就按属世的圣言字义如此说。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9, 10)

又: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又:

一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这清楚表明,天使的七“小瓶”表示什么,他们把这七小瓶倒在地上、海中,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倒在日头、兽的宝座和幼发拉底大河上,又倒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是指这些所描述的摧毁的状态。

960b.“圣杯”或“杯”表示试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对西庇太的儿子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说,我们能。然后祂对他们说,我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不过,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893节)。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在这些经文中,“杯”或“圣杯”明显表示试探。在以赛亚书(51:17, 22)中也是如此,在那里,它还被称为“神愤怒的杯”和“颤抖的杯”。

由于“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杯”所表示的。福音书: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17, 18)

由于主的“血”,以及“酒”,因而“杯”都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这是我的血。”由于主与教会的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所以它被称为“新约的血”。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329a-f, 476, 748节),“约”表示结合(AE 701节)。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分额,是我杯中的份;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当着我敌人的面,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在这些经文中,“杯”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杯”的含义,所以它也被称为救恩的杯(诗篇116:13)、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马可福音:

凡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他决不会失掉赏赐。(马可福音9:41)

“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一杯水喝”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主教导真理,以及教导真理。“因主的名给一杯水”是指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福音书: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11:39)

主之所以提到“杯”和“盘”,是因为容纳之物或容器与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食物”表示圣言和教义的良善。当虚假和邪恶被移除时,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从内在被洁净了;但当它们没有被移除时,它就不洁净。事实上,内层如何,外层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层不会变成外层的样子。因为内层流入外层,并安排它与自身相一致,但反过来不行。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来自神并且就是神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神性真理,对我们来说,就是圣言,所以它是不可遭到亵渎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是最神圣的;当它的神圣性被否认时,如当它被蔑视,弃绝,遭到轻蔑对待时的情形,它就被亵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天堂就关闭了,人就被留给地狱。因为圣言是天堂与教会结合的唯一媒介;因此,当圣言从心里被弃绝时,这种结合就松开了;这时人因被留给地狱而不再承认教会的任何真理。

有两样东西使得天堂向教会之人关闭。一个是对主神性的否认,一个是对圣言神圣性的否认。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的全部,构成天堂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这清楚表明,人若否认这一个或那一个,就是否认天堂的全部,天堂来自神性真理,并凭神性真理存在;因此,他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联系,从而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结合。亵渎圣言就等于“亵渎或毁谤圣灵”,任何人都不得赦免。所以这条诫命还说,凡亵渎神之名的,必不以他为无罪,或说不能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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