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21a.“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第一只兽”表示因此,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从心里承认这种一致。这从“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第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因为“地”表示处于真理或处于虚假的教会,在此是指处于虚假的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的善人或恶人,在此表示恶人;因此,当用于地上的人时,“地和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地”表示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参看AE 304, 413b, 417a, 697, 741, 752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的善人,也表示教会中的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或邪恶(参看AE 479节)。“拜”是指肯定地承认,从心里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节);“第一只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在此是指这些推理与圣言字义的一致,因为这“兽”表示由此而来的确认(也可参看AE 815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地里上来的兽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第一只兽”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从心里承认这种一致。
821b.前面说明,“彼得”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真理和信仰,即来自良善的真理和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来自仁的信和无仁之信。现在要说一说使徒约翰,他表示仁爱的作为。前面说过,十二使徒和以色列十二支派一样,代表整体上的教会,或真理与良善的一切,或仁与信的一切;同样,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信、仁和仁爱的作为;由此可推知,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们代表作为一体的这些。之所以说作为一体,是因为没有仁,就没有系信的信;没有作为或行为,就没有系仁的仁。
这三个使徒因具有这种含义,故比其他人更跟随主,这可见于马可福音,在那里,经上说:
除了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之外,祂不让任何人跟随祂。(马可福音5:37)
因此,彼得是第一个被主通过安得烈呼召的,“安得烈”表示信的服从,然后被呼召的是雅各和约翰;主给这两个人起了新名字。当主变形像时,祂还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山,而且与这三人谈论了时代的完结和祂的降临;他们与主同在客西马尼园。福音书说明,主呼召彼得之后,就呼召了雅各和约翰:
耶稣从那里往前走,又看见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同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在补网;耶稣就招呼他们。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马太福音4:21, 22; 马可福音1:19, 20)
主给雅各和约翰起新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
耶稣呼召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给他们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的儿子。(马可福音3:17)
“雷的儿子”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这就是圣言中“雷”的含义,因为在灵界也能听见雷声,这些雷声是由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在从高层天堂降至低层天堂时产生的。那时,来自良善的真理之光本身看上去就像闪电,良善本身听上去就像雷声,由此而来的真理本身听上去就像声音的变化。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闪电、雷轰和响声,它们就表示这些事物。良善在那里之所以听上去就像雷声,是因为属于人的情感或爱,也属于其意愿的良善不说话,只是发出声音;而属于人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真理,则用话语将那声音清晰表达出来。属天良善与意愿和行为中的爱之良善是一回事;在此之前,它不是属天良善;属天良善就是那通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产生真理的。由此清楚可知,为何雅各和约翰被称为“雷的儿子或雷子”。至于在圣言中,“闪电、雷轰和响声”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73, 702, 704节)。
当主变形像时,祂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可福音(9:2)和路加福音(9:28)。之所以只带他们,是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之人能看见在其荣耀中的主;其他人不能被光照,也不能在光照中感知圣言。事实上,当主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时,祂代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这就是为何摩西和以利亚被看到与祂说话,“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对此,可参看AE 594a节)。主与彼得,雅各和约翰谈论时代的完结和祂的降临,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13:3);这三人与主同在客西马尼园,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6:37)和马可福音(14:33)。
由于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而善行包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一切,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他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他侧身挨近主的怀里,当他与主说话时,就势靠着主的胸膛。(约翰福音13:23, 25)
在圣言中,“怀”与“胸膛”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行为中的爱;“主的怀和胸膛”表示神性之爱本身;故在天堂,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在胸部区域。
因此,约翰也将主的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和她住在一起;对此,经上在约翰福音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些话表示教会在行为中的仁爱存在的地方,或善行存在的地方;因为主的“母亲”和“妇人”表示教会,“约翰”表示行为中的仁爱,也就是善行。“母亲”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4257, 5581, 8897节),“妇人”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555, 707, 721a, 730a,b节)。
关于彼得和约翰所记载的,也表示主的教会在那些处于行为中的仁爱,或处于善行的人当中,不在那些处于与它们分离的信之人当中,即:
彼得转过来,看见主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祂胸膛的。彼得看见他,就问耶稣说,主啊,这个人将来如何?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存留,直到我来,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翰福音21:20–22)
“彼得”在此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或与善行分离的信,就是在教会末了的那种信(可参看AE 820b节);由于“约翰”表示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这些良善属于那些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以跟从主的,不是彼得,而是约翰,主回答问“这个人将来如何”的彼得说“我若要他存留,直到我来,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这句话的意思是,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就是当有新教会时,仁之良善仍将存留在那些属于主的人中间,但不在那些处于与这良善分离的信之人中间;这就是对彼得说“与你何干”这句话所表示的。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