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21a.“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第一只兽”表示因此,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从心里承认这种一致。这从“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第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因为“地”表示处于真理或处于虚假的教会,在此是指处于虚假的教会;“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的善人或恶人,在此表示恶人;因此,当用于地上的人时,“地和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地”表示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参看AE 304, 413b, 417a, 697, 741, 752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中的善人,也表示教会中的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或邪恶(参看AE 479节)。“拜”是指肯定地承认,从心里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节);“第一只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在此是指这些推理与圣言字义的一致,因为这“兽”表示由此而来的确认(也可参看AE 815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地里上来的兽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第一只兽”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从心里承认这种一致。
821b.前面说明,“彼得”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真理和信仰,即来自良善的真理和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来自仁的信和无仁之信。现在要说一说使徒约翰,他表示仁爱的作为。前面说过,十二使徒和以色列十二支派一样,代表整体上的教会,或真理与良善的一切,或仁与信的一切;同样,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信、仁和仁爱的作为;由此可推知,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们代表作为一体的这些。之所以说作为一体,是因为没有仁,就没有系信的信;没有作为或行为,就没有系仁的仁。
这三个使徒因具有这种含义,故比其他人更跟随主,这可见于马可福音,在那里,经上说:
除了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之外,祂不让任何人跟随祂。(马可福音5:37)
因此,彼得是第一个被主通过安得烈呼召的,“安得烈”表示信的服从,然后被呼召的是雅各和约翰;主给这两个人起了新名字。当主变形像时,祂还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山,而且与这三人谈论了时代的完结和祂的降临;他们与主同在客西马尼园。福音书说明,主呼召彼得之后,就呼召了雅各和约翰:
耶稣从那里往前走,又看见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同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在补网;耶稣就招呼他们。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马太福音4:21, 22; 马可福音1:19, 20)
主给雅各和约翰起新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
耶稣呼召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给他们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的儿子。(马可福音3:17)
“雷的儿子”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这就是圣言中“雷”的含义,因为在灵界也能听见雷声,这些雷声是由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在从高层天堂降至低层天堂时产生的。那时,来自良善的真理之光本身看上去就像闪电,良善本身听上去就像雷声,由此而来的真理本身听上去就像声音的变化。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闪电、雷轰和响声,它们就表示这些事物。良善在那里之所以听上去就像雷声,是因为属于人的情感或爱,也属于其意愿的良善不说话,只是发出声音;而属于人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真理,则用话语将那声音清晰表达出来。属天良善与意愿和行为中的爱之良善是一回事;在此之前,它不是属天良善;属天良善就是那通过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产生真理的。由此清楚可知,为何雅各和约翰被称为“雷的儿子或雷子”。至于在圣言中,“闪电、雷轰和响声”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73, 702, 704节)。
当主变形像时,祂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马可福音(9:2)和路加福音(9:28)。之所以只带他们,是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之人能看见在其荣耀中的主;其他人不能被光照,也不能在光照中感知圣言。事实上,当主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时,祂代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这就是为何摩西和以利亚被看到与祂说话,“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对此,可参看AE 594a节)。主与彼得,雅各和约翰谈论时代的完结和祂的降临,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13:3);这三人与主同在客西马尼园,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6:37)和马可福音(14:33)。
由于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而善行包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一切,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他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他侧身挨近主的怀里,当他与主说话时,就势靠着主的胸膛。(约翰福音13:23, 25)
在圣言中,“怀”与“胸膛”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行为中的爱;“主的怀和胸膛”表示神性之爱本身;故在天堂,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在胸部区域。
因此,约翰也将主的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和她住在一起;对此,经上在约翰福音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些话表示教会在行为中的仁爱存在的地方,或善行存在的地方;因为主的“母亲”和“妇人”表示教会,“约翰”表示行为中的仁爱,也就是善行。“母亲”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4257, 5581, 8897节),“妇人”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555, 707, 721a, 730a,b节)。
关于彼得和约翰所记载的,也表示主的教会在那些处于行为中的仁爱,或处于善行的人当中,不在那些处于与它们分离的信之人当中,即:
彼得转过来,看见主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祂胸膛的。彼得看见他,就问耶稣说,主啊,这个人将来如何?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存留,直到我来,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翰福音21:20–22)
“彼得”在此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或与善行分离的信,就是在教会末了的那种信(可参看AE 820b节);由于“约翰”表示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这些良善属于那些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以跟从主的,不是彼得,而是约翰,主回答问“这个人将来如何”的彼得说“我若要他存留,直到我来,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这句话的意思是,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就是当有新教会时,仁之良善仍将存留在那些属于主的人中间,但不在那些处于与这良善分离的信之人中间;这就是对彼得说“与你何干”这句话所表示的。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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