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674.“就有了大地震”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这从“大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因为“地”表示教会,“震动”表示状态的变化,“大”表示显著之物。在圣言中,“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参看AE 400, 499节)。
很明显,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变化源于前一节所描述的原因,也就是说,因为被杀害并恢复生命的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由此可见,其原因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如前所示,前面解释了这两个见证人的上升。但这些事无法清楚显明给理解力,除非知道灵界的情况如何。因为这节经文所描述的事,即“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的确发生了,事实上已经在最后审判之时发生了,但却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当善人要与恶人分离,并且善人要受到保护,免受恶人伤害时,善人就从社群中被带走,恶人则留下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 41)
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4—4335节)中的解释。当善人被带走时,在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有一个显著变化会发生。
但还要进一步解释这种变化的原因。灵界有一切情感的交流,有时有思维的交流;每个社群都有一个从中间朝各个方向,甚至到边界延伸自己的总体交流,几乎就像光从中心传播到周边一样。由这种交流及其延伸所产生的情感的变动和变化源于要么在上面,要么在两边的其它社群的情感流注,也源于进入社群的新来者,以及少数人或许多人正从社群中被带走。
最后的审判所临到的社群由善人和恶人组成,但恶人是那些从内在,而不是表面上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为表面上看,这些人能行事正直、公义,也能说话虔诚而真实,但却不是为了正直、公义、虔诚和真实,而是出于在世上所获得习惯,是为了名声、荣耀、尊敬、利益,以及属世之爱的各种快乐,也由于法律及其处罚。因此,他们虽然内在是邪恶的,却仍能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因此,当善人与那些只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良善的人分离时,后者的外在良善就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内在邪恶变得显而易见;因为他们通过与同一社群里那些如前所述,不仅外在良善,内在也良善之人的交流而被保持在这种外在良善中。因此,当外在良善从恶人那里被夺走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了;这些内层充满纯粹的邪恶而污秽之物,他们的真实品质由此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具体所表示的;此处“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也就是说,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一个显著变化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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