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34.“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表圣言的真理由此被歪曲。“教导、引诱神的仆人”表那些能够也愿意被教导圣言真理的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或用人)”(参看3, 128节);“行奸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奸淫”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从真理被分离和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由此可知,“行奸淫”表示玷污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是属灵的奸淫,所以那些凭自己的理性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之后,就变成行淫者。而且,世人迄今所不知的是:确认唯信,将仁爱行为排除在外的人具有子母乱伦的欲望。在灵界,他们行如此可憎淫行的欲望经常被察觉到。记住这一点,死后加以求证,你将得到确认。
以前我不敢披露,因为过于刺耳。流便与其父之妾辟拉乱伦就表示这种淫乱(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脱离仁之信,因此缘故,他被其父以色列咒诅,后来其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为儿子们预言时,论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滚沸如水,必不能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于是,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
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之信,后来代表脱离良善的真理,或脱离仁之信,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的解释(启示录7:5)。
“行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肉体上的淫行,而是指她的上述种种恶行(132节)。
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民数记14:33)
我必剪除转向魔鬼和占卜者,随他们行邪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5-16)
耶路撒冷啊,你倚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乱。你也和你邻邦身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妇人,淫妇,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人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你反倒把淫资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你这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 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表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圣言中,“埃及”表属世人的知识,“亚述”表由此而来的推理,“迦勒底”表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对良善的亵渎,故经上说耶路撒冷与他们行淫。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的女儿;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就与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离弃在埃及时的淫乱。另一个比她更败坏爱情,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多。她又加增淫行,迷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以上述“淫行”来描述。
又如以下经文:
你和许多情人行淫;你以淫乱和邪恶,把这地玷污了。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见没有?她上各高山并行淫。奸诈的犹大也去行淫。她因淫乱的声音把这地玷污了;她和石头木头行淫。(耶利米书3:1-2, 6, 8-9等)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若能就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真理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你的奸淫、你的发嘶声、你所犯淫行的罪,在山上、在田野间,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他们在以色列中行了愚昧的事,犯了奸淫,又冒我的名说虚谎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奸淫夺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犯奸淫。(何西阿书4:7, 10-11, 13)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在此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故经上说:“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
正因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娶妓女为妻,耶和华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情人所爱,又是淫妇的。(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大教会堕落至此,故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则被称为“奸夫的种”(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多有淫行,她用她的淫行出卖万族。(那鸿书 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说的就是她: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大怒的酒。(启示录14:8)
因为列族都喝她邪淫大怒的酒醉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这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淫乱”和“行淫”表示玷污并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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